中新網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 張尼)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今年第二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地,實施為期一個月的督察。目前,各督察組進駐時間陸續滿月,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梳理發現,上述7省份中,被問責的個人或組織數量已經超過2400。
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滿月: 超2400個人或組織被問責
在本輪督察工作動員會上,各督察組組長就曾明確表態,將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7地已經對超過2400個人或組織進行問責。
這其中,陜西省被問責情況較嚴重,據12月26日出版的陜西日報披露,截至12月25日晚,該省問責的組織或個人數量已達到878。
據中國甘肅網27日報道,甘肅全省也有至少705人被問責,另外該省行政拘留26人,刑事拘留6人,約談602人。截至12月26日,湖北省被追責問責人數達到405人,廣東省達到387人。
北京、上海、重慶三個直轄市被問責人數相對較少:截至12月10日,重慶問責33人;截至12月19日,上海問責17人;截至12月15日,北京問責31人,約談301人。
除了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追責,各地也相繼開出了“環保罰單”。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2月26日,廣東省已對4205家企業責令整改,立案處罰企業2341家,擬處罰金額7402.2萬元。
上海已至少立案處罰545家企業,要求立即整改469家,關停取締361家,責令停產138家,除問責17人外,還行政拘留3件,刑事拘留5人,約談151人,涉及罰款金額46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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