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作為具有標志性、引領性作用的重大改革,應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持續推進,不能因為取得初步成效而有所松懈。在抓好成果鞏固的同時,應密切跟蹤試點情況,對運行效果開展科學評估,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擴大減稅效應,更好釋放改革紅利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對企業實施大規模結構性減稅,是2016年確保積極財政政策更加有效、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頭戲。財稅部門最近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營改增已發揮出明顯的減稅效果,改革紅利正在充分釋放,全年減稅5000億元的目標將能夠實現。
營改增的全面推開,是我國應對經濟下行壓力采取的果斷、有力措施,改革成效的取得來自多方面努力,包括政策設計時的周密妥善安排、政策執行時全力抓好落實、試點中及時完善政策。當然,也離不開企業主動調整生產經營、積極適應新稅制。
除了減輕企業稅負、激發市場活力,營改增在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其他方面也取得積極成效,對穩增長、調結構、擴就業產生重要促進作用,發揮出了完善稅制、促進現代服務業等新動能成長、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等多重積極效應。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取得重要成果,并不意味著增值稅改革的完成,這也是雖然全面推開,營改增還被稱為“試點”的原因。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艱巨,營改增作為具有標志性、引領性作用的重大改革,應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持續推進,不能因為取得初步成效而有所松懈。在抓好成果鞏固的同時,應密切跟蹤試點情況,對運行效果開展科學評估,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擴大減稅效應,更好釋放改革紅利。
財稅部門應繼續發揚“工匠精神”,把試點各項工作做實做細。比如,深入企業開展政策輔導,幫助企業調整經營策略、規范財務管理,用好用足增值稅抵扣機制;進一步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提高辦稅便利程度等,打通政策落實的“最后一公里”,使企業在改革中擁有更多、更強的獲得感,更好發揮稅制改革的積極作用。
完善增值稅制度是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在全面推開營改增的同時,應不斷總結試點經驗,推動盡早建立科學完善的現代增值稅制度。國家已陸續出臺和營改增相關的政策措施。比如,國務院決定調整中央對地方原體制增值稅返還辦法,從2016年起,由1994年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時確定的增值稅返還,改為以2015年為基數實行定額返還,對增值稅增長或下降地區不再實行增量返還或扣減。與此同時,其他方面的改革,包括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地方稅體系的完善等,也應加快推進。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