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李姿閱
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確定了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等7項主要任務。
2020年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
2015年,首批實施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城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3.6%,酸雨區占國土面積比例由歷史高峰值的30%降到7.6%,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Ⅰ到Ⅲ類的比例提高到66%,劣Ⅴ類比例下降至9.7%。
“環境質量改善取得進展,但應該看到,我國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環境污染重、環境質量差、生態受損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與人民群眾熱切期盼相比有較大差距,已經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環保部副部長趙英民說。
核心是改善環境質量,重點是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全力打好補齊生態環境短板的攻堅戰和持久戰,確保2020年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的目標,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優質生態產品。這是“十三五”期間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思路和目標追求。
規劃提出約束性和預期性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12項,分別是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細顆粒物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下降、地表水質量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地表水質量劣Ⅴ類水體比例、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
據介紹,這里涉及的環境質量指標,是第一次進入五年規劃的約束性指標。其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是“土十條”的要求,其余10項是“十三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的要求。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