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對邱少云烈士胞弟邱少華訴孫杰(新浪微博“@作業本”)、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權糾紛案的一審判決,11月21日至25日,孫杰和加多寶公司連續5天在《人民法院報》刊登致歉聲明,向邱少云烈士家屬致歉,備受關注的侮辱革命烈士邱少云事件由此畫上句號。
作為公民,孫杰固然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不應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作為知名飲料公司,加多寶公司利用網絡社交平臺搞營銷宣傳,本來無可厚非,但越是知名人士、知名公司,就越該明白,擁有話語權和影響力,越應有堅定的社會責任感,傳播正確的價值觀。侵犯他人權益,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這次審判,不僅是對孫杰、加多寶公司的懲戒,也給其他借言論自由之名,侵犯他人名譽,歪曲歷史、抹黑英雄的行為予以警示。
在互聯網的言論世界里,人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觀點,但必須以遵紀守法、不侵犯他人利益為前提。近來,打著言論自由的旗號,以所謂的細節真實篡改歷史、貶損英雄的事件時有發生。一些歷史虛無主義的論調在網上頗有蠱惑性,當一個與革命歷史有關的話題“走紅”后,有些“大V”總是按捺不住地想要借題發揮,以“研究”為名挖掘新的歷史“細節”,對已有的定論提出質疑。不管是真的無知還是別有用心,這些所謂的“新發現”“新觀點”,時常能在網上引發關注,而且,越是離譜越是背離歷史的事實,越能引起獵奇的圍觀,對輿論產生消極影響,甚至誤導。
不管是邱少云,還是黃繼光、董存瑞,以及許許多多的革命先烈,他們都是中國人心目中的英雄人物,他們的事跡和精神被后人代代傳頌。沒有他們的流血與犧牲,就不會有現在的和平與發展;沒有關于英雄的共同記憶,就不會有民族的價值傳承。
此次,“邱少云事件”的宣判及被告人的道歉,再次提醒社會公眾:英雄的形象不容詆毀。越是知名人士,越應謹言慎行,要有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任何一個時代都需要英雄,捍衛他們就是捍衛民族的歷史和尊嚴。
[責任編輯:盧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