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中央和教育部近日聯合印發《中學共青團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推進中學共青團改革創新。《方案》提出,在3至5年內實現中學團委書記崗位專設,初中、高中階段畢業班的學生團員比例要在3年左右分別控制在30%、60%以內。
在發展團員制度方面,《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將初中、高中階段畢業班團學比例分別控制在30、60%以內,嚴格發展標準,規范入團程序,提升學生團員發展的質量,同時,探索推行班級團支部與班委會一體化運行機制,探索實行班長兼任團支部副書記或團支部書記兼任班長的制度。
《方案》還明確,在3至5年內實現團委書記崗位專設,按學校中層正職干部配備和管理,具備教師資格的團委干部兼課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同學科教師滿課時量的一半。專任團干部任職年限等同于擔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通過探索多種形式的職稱評聘方式打通職業發展路徑,將團干部培訓納入師資培訓、黨校培訓和繼續教育體系。專任團干部獲得的共青團有關榮譽和研究成果享受與教育行政部門同等待遇,專任團干部任職不唯年齡,探索職務晉升、轉崗任職、掛職鍛煉以及交流培養等方面的機制渠道,探索推動建立各級“中學名團干工作室”,加強對學生團干部的培養力度。
在團課教育方面,《方案》要求深化“與人生對話”“彩虹人生”“14歲集體生日”“18歲成人儀式”等活動內涵,構建分層分類一體化思想引領工作體系,建立中學生團校,創新團課教育。
按照要求,團中央、省級團委負責中學共青團工作以及市縣級團委(含教育團工委)的專職團干部每年不少于15個工作日到中學“駐校蹲班”,并經常性直接聯系不少于100名青年教師和學生,各中學的教師團干部每年至少直接聯系1個以上基層團支部,具體指導團支部建設。此外,各學校應明確由1名校級領導分管共青團工作,建立學校黨政班子定期聽取共青團工作專題匯報制度。
文/新華社記者 朱基釵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