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反貪局長說|一份協議牽出300萬元大案
2015年3月,我院接到南陽市檢察院交辦的一起案件線索,該線索反映,南陽市城管局原局長肖某涉嫌受賄,要求我院反貪局配合南陽市紀委查辦此案。
接到線索時,肖某正擔任南陽市住建委主任、市房管中心主任。作為一個在市直主要部門任實職的正處級領導干部,肖某的社會交往復雜,背景深厚,且之前在查處南陽市園林局原局長邢某涉嫌受賄案時,他已被驚動過一次,具有較強的反偵查能力。
在初次交鋒時,肖某表現得很淡定,大談其為人正直,工作能力強、為南陽城市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卻矢口否認自己存在經濟問題。他的表現在意料之中,我們隨即加緊秘密偵查,但無論從肖某的銀行存款,還是從其通話記錄中,都沒有發現任何問題,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
我們決定從肖某的妻子宋某身上打開突破口。在開始接觸宋某時,宋某也矢口否認其老公存在經濟問題。通過耐心地給她講解法律和政策,并正告她我們其實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在強大的心理攻勢下,宋某承認了他們在逢年過節和家人生病時,收受過他人送上的現金,共計有20萬元。當我們繼續追問她這些錢的去向時,宋某說以個人發放貸款的方式借給一個朋友用了。為了證明她這話的真實性,她另外多了一句話:“放貸的協議存放在我單位辦公室的抽屜里。”
宋某的這句話好像是不經意說出來的,但我們都不約而同地認識到,這很可能就是本案打開突破口的關鍵。為了不引起宋某的特別警覺,我們佯裝對她的話深信不疑,我們迅速作出決定,當即帶宋某去她的辦公室查看放貸協議。我們隨宋某來到她的辦公室后,宋某就在抽屜里翻找協議。沒想到她趁我們不注意,突然神情慌張地要把一個三四頁的文件撕掉,我們的一名同志迅速從其手中奪了過來,宋某解釋說:“這是一份沒用的協議,本來打算合伙做生意的,最終沒能做成。”
這份協議是2012年簽訂的,合伙人是王某,內容是經營一家廣告公司。就這樣,王某進入了我們的偵查視野。后經過調查,發現王某是承包園林綠化工程的,2012年曾承包過南陽市白河濕地公園園林綠化工程項目。隨著王某的出現,宋某的心理壓力逐漸增大,最后終于不堪重負,交代了收受王某130萬元賄賂的經過。
案件突破口打開后,我們把這些鐵的事實擺在肖某的面前,肖某見大勢已去,徹底交代了自己利用職務便利,在園林綠化等工程建設和招投標領域,以及為他人職務晉升時伙同其愛人收受賄賂共計30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
(劉海儉系河南省南召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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