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建雄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始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拓展了反腐新思路,打開了反腐新局面,開創了反腐新境界,具有四個方面的實踐特征:高壓反腐,威懾常在;依法反腐,標本兼治;科學反腐,持續長效;徹底反腐,永在路上。
提煉出有學理性的新理論,概括出有規律性的新實踐,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哲學社會科學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用這一要求審視十八大以來的反腐敗斗爭,我們可以清晰地發現,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做了全新謀劃,對于反腐敗戰略重心做了全新部署,對反腐敗工作結構做了全新調整,拓展了反腐新思路,打開了反腐新局面,開創了反腐新境界,具有四個方面的實踐特征。
特征之一:高壓反腐,威懾常在
空前的反腐力度極大地清除了腐敗存量,為遏制腐敗增量創造了條件。“猛藥去疴、重典治亂”“刮骨療毒、壯士斷腕”,強烈地顯示了黨中央堅決反對腐敗的堅強決心。“橫下一條心”“保持高壓態勢不放松”,則鮮明表達了黨中央保持政治定力,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正風肅紀的堅決態度。
全面的反腐肅貪打破了選擇性執法、封閉性執法的反腐困局。十八大以來,反腐敗斗爭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的方針,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克服和防止人為性執法和選擇性執法。不管是軍隊、機關、國企等領域,還是紀委監察機關,反腐的觸角延伸到國家和社會的各個領域,充分體現了反腐無禁區、全覆蓋、無例外。
高壓反腐氛圍使反腐的紀律和法律之劍威懾常在。如巡視工作按照“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的要求,實現了“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同時,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人民監督,通過互聯網、微博、微信等現代傳媒和其他傳統宣傳形式及時將反腐信息傳達給社會各界,廣大人民群眾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將腐敗問題和有關情況提供給職能部門,基本形成需求與訴求的良性互動,從而形成“伸手必捉”的社會氛圍。
特征之二:依法反腐,標本兼治
程序正義是基礎。通過改進執紀執法辦案的評價標準,完善執紀執法人員行為規范,強化違反規范執紀執法行為的懲戒等措施,確保查辦腐敗案件工作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完善查辦腐敗違紀違法案件的程序措施和工作機制,轉變調查、偵查、審判理念,遵循調查,偵查工作規律,準確把握立案條件。明晰違紀調查與司法偵查法律邊界,健全執紀執法銜接機制,對涉及的違法問題及時移送檢察機關,構建紀檢監察與職務犯罪偵查各司其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依法反腐運行機制。
實體公正是核心。實體公正強調紀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么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紀律法律,都要受到紀律法律追究和懲處。做到查辦貪污賄賂與查辦瀆職犯罪并重,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領導干部中的要案與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并重,查辦受賄案件與行賄案件并重,查辦貪賄數額大的案件與貪賄數額較小但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案件并重。
執法效能是關鍵。提高反腐敗執法效能,就是要提高反腐敗非刑罰懲治和刑罰懲治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初核初查能力,在加強初查工作上下功夫,為立案調查、立案偵查工作啟動打下堅實基礎。增強詢問、訊問能力,做足準備工作,注重法理情并用,注重教育感化,力爭在有限時間內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線,獲取證據。增強運用信息化平臺全面取證能力,積極研發調查、偵查信息平臺軟件,加快偵查信息、執法信息共享和公共信息快速查詢機制建設。增強反腐敗國際合作能力,通過開展“天網”行動推進國際追逃追贓工作,2015年歸案人數和追贓數額均創歷史新高。
制度建設是保障。十八大以來,在強力“打虎拍蠅”的同時,先后加強了四個方面的制度建設:著力健全黨內監督制度,著手修訂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巡視工作條例,突出重點、針對時弊;著力健全選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強領導干部監督和管理,敦促領導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辦事;著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公開審批流程,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著力完善國有企業監管制度,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加強對國企領導班子的監督,搞好對國企的巡視,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部門和崗位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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