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問責條例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這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創(chuàng)新,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回顧我們黨95年奮斗歷程,擔當精神是共產黨人的鮮明品格,也是黨領導人民創(chuàng)造輝煌成就的光榮傳統。新形勢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愛黨、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實踐證明,有敢于擔當、勇于負責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黨的建設、管黨治黨就會堅強有力,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就能充分發(fā)揮。責任重如泰山。喚醒責任意識,激發(fā)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始終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課題。
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落實黨對領導干部提出的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要求,必須靠制度來保障。問責條例貫徹黨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zhí)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以問責層層傳導壓力,問責條例釋放了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
制度建設不會一蹴而就,也不會一勞永逸,而要根據形勢發(fā)展和實踐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總結管黨治黨豐富經驗,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從嚴治黨實踐成果,修訂出臺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制定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樹立高標準,到明確“負面清單”,再到提出責任要求,三部黨內法規(guī)既相互銜接、相互補充,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標志著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緊,推動管黨治黨走向嚴緊硬、更加制度化常態(tài)化。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zhí)行,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問責條例就是要把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干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誰也不能例外,誰都必須盡責。執(zhí)行制度關鍵在人,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敢于較真碰硬、狠抓制度落實,真正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只有把自己擺進去,緊緊圍繞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強化問責,堅決破除好人主義、一團和氣,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tài),才能讓問責條例落地,成為黨員履職盡責的有力約束和經常性提醒,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和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
從“我們的責任,是向人民負責”到“為人民服務,擔當起該擔當的責任”,95年風雨兼程、砥礪奮進,始終如初的是共產黨人為民族奮斗、為人民擔當的赤子之心。新征程上,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忘為民初心,不改擔當本色,我們黨必將更加堅強有力,團結帶領13億人民不斷抵達民族復興偉業(yè)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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