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依據法律程序,嚴肅處理遼寧省人大賄選案,確定該省選舉產生的45名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決定成立遼寧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籌備組,負責籌備遼寧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的相關事宜。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和法律,一手重拳治腐,突出人民代表大會制的不容挑戰性;一手靈活創制,彰顯人民代表大會制的強大生命力。這些舉措,對于全面推進從嚴治黨戰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對于堅持和完善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推動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都將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中國共產黨是一個依靠理想信念和鋼鐵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理想信念的樹立與鞏固需要通過加強黨的思想建設來實現,鋼鐵紀律的維護與執行需要通過反腐倡廉建設來實現。可以說,堅如磐石的理想信念、硬如鋼鐵的政治紀律是維系我們黨存續、發展的兩條生命線。只有不斷提高黨的建設的科學化、制度化水平,才能始終保持黨的純潔性、先進性和革命性。
改革開放以來,在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下、在形形色色的扭曲的價值觀的腐蝕之下,個別黨員干部喪失了理想信念、喪失了紀律觀念,將人民的權力私相授受、搞權錢交易。遼寧省人大賄選案涉及數百名黨員干部,充分暴露了在我們黨的隊伍中,少數喪失理想信念、喪失紀律觀念的人,權力觀、金錢觀、名利觀扭曲,竟然將腐敗的黑手伸向人民代表大會。此次事件,連同衡陽破壞選舉案一起,揭開了一個反腐新戰場——人民代表大會,這也給反腐倡廉建設提出了新任務、新挑戰。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再次表明“反腐無禁區”、“反腐既無上限也無下限”、“沒有鐵帽子王”等從嚴治黨原則,充分彰顯了我們黨反腐倡廉建設的巨大政治決心和政治勇氣。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中國共產黨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過程中取得的新成果,其最突出的貢獻,就是明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明確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并以極大的制度自信向國內外鮮明宣示:我們將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可以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人民代表大會作為立法機關,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礎地位,它既是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機構,也是黨實現對法治工作的領導的機構,同時也是各類法律制度的主要創設機構。可以說,人民代表大會制的成敗,直接關系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法治道路的成敗。由此觀之,遼寧省人大賄選案具有極其深重的危害性,因為它不僅是權力的腐敗,而且是從根源上腐敗了本屬于人民的權力。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既是在為全面依法治國創造基礎條件,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現實行動。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政體,它是人民民主的具體實現形式。人民是否有效地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實現民主,直接影響到我國國體的實現程度,也標志著政體的有效性。遼寧省人大賄選案暴露出的問題的嚴重性就在于,有關涉案人員變相地剝奪了遼寧省人民的基本民主權利,一定程度上腐蝕了遼寧省人大的代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沖擊了全國人大的代表性。從這個意義上講,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再一次彰顯了我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堅定決心。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一起,構成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體系的主體性制度,是有效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因此,任何對于人民代表大會制的挑戰,都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的挑戰、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挑戰,觸碰了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底線,是黨和人民所絕對不能容忍的。因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遼寧省人大賄選案的決定,既是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還是堅持和完善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積極實踐,更是中國共產黨對執政底線的堅定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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