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文物局通報劉亞樓舊居等被拆案:群眾難以接受
國際在線報道:8月30日,國家文物局召開“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2016-2018)”第一批督辦案件新聞通氣會。會議由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朱曉東主持,國家文物局督查司司長劉銘威介紹了相關案件情況。
會上,劉銘威司長通報了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第一批督辦的4起法人違法案:包括湖北省紅安縣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紅安七里坪革命舊址之“國共合作談判舊址”被拆毀案;河南省商城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南街民居被整體拆除案;貴州省獨山縣縣級文物保護單位“龍家民居”被強行拆毀案和哈爾濱市雙城區劉亞樓舊居等7處不可移動文物被擅自拆除案。
此次通報專項整治行動第一批督辦的4起法人違法案件,均為不可移動文物本體被損毀、拆除案,涉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4個保護層級。
通氣會現場 趙春曉攝
“上述4起法人違法案件,文物損失嚴重,后果觸目驚心,涉嫌刑事犯罪,群眾難以接受”,劉銘威在通氣會上如此說到。國家文物局均已致函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了督察建議,或責成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向省政府報告,由上級人民政府提級查辦,目前均處于調查處理過程中,相信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案件能夠得到依法嚴肅處置。最后,劉銘威司長告訴記者“這4起案件警醒我們,文物安全形勢依然嚴峻,治理法人違法任重道遠”。
據國際在線記者了解,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全國文物工作會議精神,國家文物局針對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多發問題,在全國范圍部署啟動了為期3年的“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2016-2018)”,嚴防嚴查嚴辦文物法人違法案件。
國家文物局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切實擔負起文物保護主體責任,對歷史文化遺產心存敬畏,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恪盡職守,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加強文物保護力度。
同時,國家文物局也希望社會各界對文物保護加強監督,并且歡迎大家撥打“12359”文物違法舉報熱線。
附:案件詳情
一、湖北省紅安縣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紅安七里坪革命舊址之“國共合作談判舊址”被拆毀案
(一)文物概況。湖北省“紅安七里坪革命舊址”,是1988年國務院公布的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由鄂豫皖特區蘇維埃政府舊址、國共合作談判舊址等37處文物建筑組成,分布于紅安縣七里坪鎮、上新集鎮。其中,國共合作談判舊址位于七里坪鎮紅四路,磚木結構,面闊3間,深1進,單檐硬山頂,布瓦鋪蓋,面積75平方米,產權及管理歸屬紅安縣七里坪鎮政府。2000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劃定公布了七里坪革命舊址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明確了國共合作談判舊址保護區劃。
(二)基本案情。日前,國家文物局接群眾舉報,反映湖北省紅安縣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紅安七里坪革命舊址”中的“國共合作談判舊址”遭違法拆除,于8月26日派出督察組,會同湖北省文物局現場調查核實。經查,今年6月,連續降雨導致“國共合作談判舊址”建筑本體受損,部分屋面坍塌,經紅安縣七里坪鎮黨委、政府集體研究,由七里坪鎮政府組織施工單位,于6月23日將舊址全部拆除,僅保留部分建筑構件,并于7月初在舊址原址違法新建“七里坪鎮便民服務中心”,新建建筑為三層鋼筋混凝土結構,已基本完工。
(三)督辦意見。七里坪鎮政府拆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建筑本體,原址違法新建其他建筑,損失巨大,是一起嚴重的政府法人違法案件,涉嫌觸犯刑法,性質惡劣。湖北省文物局三次現場督辦,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國家文物局致函湖北省人民政府,建議由黃岡市政府組織調查處理,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和刑事責任,落實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同時對受損文物建筑善后事宜提出工作方案,按照文物保護法有關規定和程序報批,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
二、河南省商城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南街民居被整體拆除案
(一)文物概況。河南省商城縣南關是一條商業老街,長約280余米,保存有較為完整的清末商鋪和民居建筑群,主要為青磚灰瓦硬山磚木結構,具有重要的文物價值。2008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南街民居”為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包含53處單體文物建筑,4處院落,并劃定公布了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
(二)基本案情。日前,河南省文物局報告國家文物局,南街民居在商城縣南關舊城改造工程中,遭整體拆除。國家文物局于8月27日派出督察組,會同河南省文物局現場督察。經查,2012年6月,商城縣人民政府啟動實施南關舊城改造工程,由縣長任工程指揮部指揮長,編制《商城縣南關街民居保護和環境整治設計方案》,由河南省文物局批復同意,明確了南街民居保護措施。但在舊城改造過程中,該方案未予實施,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方整體拆除了南街民居文物建筑,用現代建筑材料取代原有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構件,建成了鋼筋水泥結構“仿古商業街”。
(三)督辦意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南街民居遭整體拆除損毀,是一起典型的“拆舊建新”、“拆真建假”案件,性質非常惡劣,涉嫌刑事犯罪。在商城縣南關舊城改造工程中,屬地政府漠視文物保護,導致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全部損毀,造成了嚴重后果。河南省文物局已報告省政府,國家文物局督察組建議由信陽市政府依法調查處理,按照“四個不放過”原則,落實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嚴肅追究責任單位與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組織力量評估損失,制定整改方案;嚴肅工作紀律,杜絕知情不報、有案不查。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
三、貴州省獨山縣縣級文物保護單位“龍家民居”被強行拆毀案
(一)文物概況。龍家民居位于貴州省黔南州獨山縣城關鎮,建于民國元年,是黔南事變中幸存下來為數不多的民居之一。龍家民居整體為長方形封閉式院落,占地面積約600平方米,主要建筑為面闊八間,進深二間,二層磚木結構建筑,硬山式,青瓦頂,建筑面積近300平方米,為當地清末民初民居建筑典范,具有較高文物價值。2002年,由獨山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二)基本案情。2013年7月,獨山縣政府引進貴州銀象乾坤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建設“中央城”房地產項目,建設地塊緊鄰龍家民居。獨山縣文物部門于2015年12月發出《關于做好對龍家民居文物本體保護的告知函》,告知建設方應在完善文物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2016年8月初,獨山縣文物部門發現,建設方施工導致龍家民居圍墻倒塌,即向貴州銀象乾坤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8月19日上午,獨山縣文物部門接舉報,施工方施工再次造成圍墻倒塌,立即前往阻止,聯系施工方要求停工。當晚20時左右,龍家民居被強行拆毀,文物部門報警后,警方現場拘留了挖掘機駕駛員。
(三)督辦意見。龍家民居遭強行拆毀案,導致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整體滅失,文物損失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涉嫌觸犯刑法。貴州省文物局已現場督察,并向省政府報告。國家文物局致函貴州省政府,建議責成黔南州政府成立調查組,按照文物保護法、刑法、黨規政紀等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對涉嫌刑事犯罪單位與人員,追究刑事責任;落實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追究屬地政府和人員行政責任;制定整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最大限度恢復文物本體及環境風貌。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
四、哈爾濱市雙城區劉亞樓舊居等7處不可移動文物被擅自拆除案
(一)文物概況。哈爾濱市雙城區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將雙城區東北隅劉亞樓舊居、東北民主聯軍前線指揮部衛生所舊址、東北民主聯軍前線指揮部警衛連舊址、東北民主聯軍獨立團舊址、東北民主聯軍雙城獨立團炊事班舊址、東北民主聯軍雙城獨立團通信班舊址、陳家銀鋪舊址等7處不可移動文物予以調查登記。2013年7月,原雙城市文物部門依法公布了《雙城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包括上述7處不可移動文物。
(二)基本案情。日前,國家文物局接黑龍江省文化廳報告,2016年6月底,哈爾濱市雙城區劉亞樓舊居等7處不可移動文物遭違法拆除。經查,今年上半年,雙城區人民政府致函哈爾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請求拆除該7處不可移動文物。6月24日,哈爾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復函雙城區人民政府,明確要求原址保護或遷移保護,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拆除。6月25日,雙城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接群眾舉報,核查發現7處不可移動文物已遭拆除,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督辦意見。雙城區被拆除7處不可移動文物中,6處屬東北民主聯軍舊址群,意義重大,損失嚴重,涉嫌觸犯刑法。國家文物局接報后,復函黑龍江省文化廳,并抄送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建議請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成立調查組,組織公安、監察、文物等部門,全面調查核實雙城區7處不可移動文物遭擅自拆除案,依法嚴肅查處。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單位與人員,追究刑事責任;落實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追究屬地政府和相關人員行政責任;組織力量制定整改方案,最大限度恢復文物本體及環境風貌;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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