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亟待降“五險一金”減人工成本
29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了來自該委社會發展研究所的研究報告,稱當前我國企業職工五項社保總費率為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39.25%,在列入統計的173個國家地區中列第13位。
報告認為,“五險一金”費率長期居高不下使得我國制造業正面臨巨大挑戰。而調整五險一金繳費水平,正是減輕企業生產經營負擔的重要舉措。
現狀
在我國雇1名工人可在印尼雇3.5名
目前各地10%到24%的住房公積金繳費,我國“五險一金”的名義費率已經達到60%左右。
這則研究報告提出,我國“五險一金”費率長期居高不下,再加上尚待完善的繳費基數確定和增長機制,成為帶動企業用工成本持續上漲和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平穩的重要因素,使我國制造業的競爭優勢大打折扣。
報告分析,在我國雇用1名工人的費用,在泰國可以雇用1.5名,在菲律賓可以雇用2.5名,在印尼可以雇用3.5名。這使得我國的勞動力成本優勢已被東南亞國家所取代。
應對
降低企業繳費水平減負可轉化為增收
報告分析,合理調整五險一金繳費水平,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費率決定機制,是減輕企業生產經營負擔,控制用工成本過快上漲,推動勞動要素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舉措,這有利于穩增長、促就業、調結構。
同時,在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水平情況下,降低企業和職工當期繳費水平,也為激發企業用工活力,推動企業收入分配和薪酬改革,提高職工當期工資性收入提供契機。
按照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收入情況初步測算,下調社保繳費率政策每年可為企業減負1000億元以上,下調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每年可以為企業減負400億元左右,各項措施綜合減負效應在1500億元左右,從而大幅降低企業用工成本,為企業“減負”和“松綁”起到了積極作用,并有利于助推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報告稱,假定企業減負部分以50%比例分別轉化為職工增收和企業投資建設,按照以往投資和消費與GDP彈性關系推算,并扣除政策抵消效應,可拉動2016年GDP增長約0.137個百分點。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