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布了《推進“互聯網+”便捷交通促進智能交通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促進交通與互聯網深度融合、推動交通智能化發展提出了總體要求和具體任務。總的來看,《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前瞻性、指導性。
一是突出強調了智能交通是我國交通運輸發展新階段的戰略重點。經過改革開放以來三十多年的大規模建設,我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網絡初步形成,高速公路、高速鐵路總里程位居世界第一,擁有一批吞吐量位于世界前列的大型港口和航空樞紐,服務能力已總體適應了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隨著鐵、公、水、航等交通基礎設施的逐步完善,我國交通運輸正在進入綜合協調、優化發展的新階段。在這個新的發展階段,如何提高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運行效率和管理效率、如何為公眾提供更優質的運輸服務、如何與經濟發展相結合培育新的增長點等,成為了交通運輸發展的關鍵問題。近年來,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為交通運輸提質增效升級提供了更好的條件。交通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產生了新業態,為公眾出行等提供了更加便利、多元化的運輸服務。因此,“十三五”及以后較長一段時期,應將推動“互聯網+”便捷交通、智能交通發展作為我國交通運輸的戰略重點。
二是準確把握了“互聯網+”便捷交通與智能交通之間既有所側重、又密切相通的內在關系。“互聯網+”便捷交通是指通過互聯網的創新成果與交通運輸行業深度融合,實現供需雙方信息高效精準對接,形成以互聯網為信息基礎設施和創新要素的交通運輸服務,更多的是指新業態,為公眾帶來全方位的出行便利和高效的客貨組織,強調的是多元化的服務和優質服務的獲得感。而智能交通側重于實現先進技術方法在交通系統中的全面應用,旨在優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系統和管理,推動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支撐安全和綠色發展,從而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雖然兩者側重點有所不同,但也要看到,“互聯網+”便捷交通的大部分內容,如實時信息服務與智能移動支付等,也屬于智能交通的范疇。此外,互聯網新業態的市場主體也可能朝著更廣泛的智能交通領域拓展,如百度公司依托自主開發的高精度電子地圖和計算平臺,正大力推進自動駕駛車輛的研發。
三是清晰闡明了以“互聯網+”便捷交通為切入點,推動智能交通發展,進而實現交通現代化的發展路徑。當前,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快速融入交通運輸領域,網絡約租車、互聯網巴士、互聯網停車、互聯網汽車維修等新業態得到了快速興起和發展,人們提供更加多樣化、定制化、高質量出行服務,正處于發展風口浪尖,應很好的利用該發展機遇,加以推動、因勢利導。同時,基于“互聯網+”便捷交通與智能交通的相通性,新業態的市場主體也在朝著智能交通領域不斷推進,如GOOGLE、百度等公司都在研發推廣無人駕駛車輛等,本身就是智能交通的內容。因此,《實施方案》提出以“互聯網+”便捷交通為切入點、推動智能交通發展思路是可行合理的,是本著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因勢利導的原則,從與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交通運輸服務抓起,為“互聯網+”便捷交通新業態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全面推動智能交通系統的發展,搶占國際制高點,最終實現我國交通運輸在基礎設施、技術裝備、運營服務等各領域的現代化。
四是研究探討了新時期的智能交通體系框架。我國曾經在2000年前后首次提出國家智能交通體系框架,但該體系框架更多側重于公路和城市交通領域,對鐵路、水運、民航等涉及不足,對各種運輸方式的協同聯動關注也較少。同時,隨著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互聯網等新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推廣應用,以及自動化等技術的逐步成熟,交通新業態、新模式層出不窮,原有智能交通體系已不能適應新時期我國交通運輸的發展形勢,需要更新和完善。面對形勢要求,《實施方案》提出了逐步構建“三系統、兩支撐、一環境”的體系框架。“三系統”包括從用戶和提高服務質量角度提出的“完善智能運輸服務系統”、從企業和提高運行效率角度提出的“構建智能運行管理系統”、從政府和提升決策監管水平角度提出的“健全智能決策支持系統”;“兩支撐”是指側重硬件的“加強智能交通基礎設施支撐”和側重軟件的“全面強化標準和技術支撐”;另外還包括為新業態、新模式“營造寬松有序發展環境”。該智能交通體系框架是新時期我國發展智能交通的有益探索和嘗試,是基于現階段的技術發展和認識水平提出的,仍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接受檢驗和調整完善。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