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18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浙江省多地在基層巡察中,把殺“回馬槍”作為重要一環,聚焦財務混亂、“四風”,以及以權謀私、侵吞資產等問題,推動重難點問題整改。
對沒有發現的問題“再發現”,直指村級財務混亂、“四風”問題
浙江多地巡察組,循著上輪巡察中發現的問題線索,繼續深挖細查,對沒有發現的問題“再發現”。其中,村級財務混亂、“四風”問題反彈是重點領域。
今年3月的首次巡察中,臺州玉環縣巡察組發現楚門鎮東西村存在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村級借款中,掛有“向東西村村主任戴某借款189400元”的項目。此類借款形式的賬目,還可能造成村集體資金流失。隨后,巡察組對村委會主任和村監會主任進行誡勉談話。5月,巡察組進行“回頭看”,直指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并在石角村發現類似問題,涉及金額70萬元,督促及時整改。
發現以權謀私、侵吞資產等共性問題
浙江各地的基層巡察組先后殺出的“回馬槍”,發現一些共性問題,其中,基層干部以權謀私、侵吞集體資產的問題比較突出。
2016年1月,嘉興平湖市林埭鎮華豐村黨組織原書記兼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李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這是2015年底,林埭鎮開展基層巡察“回頭看”發現的問題。當時,巡察組接到舉報稱,村里有塊土地被村干部廉價出售,致使村集體資產遭受損失。巡察組立即上報鎮黨委,鎮紀委跟進調查后發現,李某曾在2001年將村里一塊閑置的非農土地低價“租賃”給其親戚姚某某。該鎮紀委責令華豐村整改,并通報了李某的違紀問題,同時完善了集體資產交易項目底價審核監督制度,推動村級集體資產管理的規范化。
推動重點難點問題整改
巡而不改,不如不巡。整改到位,事關巡察工作的震懾力、黨內監督的嚴肅性。因此,各地“回馬槍”的目標明確——緊盯整改不放松。
2015年10月,臺州溫嶺市農村基層第一巡察組在塢根鎮巡察時發現,該鎮西里村黨支部書記李顯平、村委會主任李如行涉嫌非法采礦,獲利數十萬元。隨后,巡察組將此線索移送至溫嶺市國土資源局,由監察大隊工作人員楊某主辦。但直到2016年2月底,巡察組發現遲遲沒有結果,遂決定回訪。原來,李顯平、李如行在楊某、鎮經濟發展辦主任陳某的幫助下弄虛作假。
巡察組的“回馬槍”殺到,陳某主動交代了問題,并積極配合調查組開展工作。國土資源局監察大隊楊某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塢根鎮經濟發展辦主任陳某受到行政警告處分。目前,李顯平、李如行涉嫌非法采礦問題已移送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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