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12日電(記者楊亮)記者12日從財政部獲悉,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建立健全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體系。通知提出系列政策措施,涵蓋教育、醫療、社保、就業等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中央財政還將專門設置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根據農業轉移人口實際進城落戶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情況分配獎勵資金。
在義務教育方面,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逐步完善并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雜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將按在校學生人數及相關標準分配資金,實現“兩免一補”資金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在基本醫療方面,加快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農業轉移人口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按照參保城鎮居民同樣標準給予補助。
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加快實施統一規范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做好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銜接等工作。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在安排就業專項資金時,要充分考慮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問題,支持和引導地方政府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免費的公共就業服務。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央財政專門設置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并適當向吸納跨省(區、市)流動轉移人口較多地區和中西部中小城鎮傾斜。省級政府也要建立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引導市縣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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