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特大毒鳥案仨主犯獲刑超10年
記者從湖南省岳陽市中級法院獲悉,近日,岳陽市中級法院對東洞庭湖毒殺珍貴、瀕危鳥類一案作出終審裁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3名主犯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5年1月18日下午,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犯罪嫌疑人何建強等3人駕駛的漁船內,現場查獲被其毒死的小天鵝、赤麻鴨、夜鷺、蒼鷺、斑嘴鴨、赤頸鴨等受國家保護鳥類共計63只。
經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間,何建強等人購買克百威農藥,多次在保護區內非法毒殺珍稀野生水鳥,并由何建強統一收購,后運輸、銷售至常德市漢壽縣某餐館以及其他小販,以此獲利。
經過周密偵查取證,岳陽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將何、鐘二人提請岳陽樓區檢察院批準逮捕。2015年2月16日,該院作出了批準逮捕決定。通過跟蹤掌握案件偵查進展情況,岳陽樓區檢察院依法對涉嫌非法狩獵的犯罪嫌疑人龍真監督立案,并建議追捕涉嫌參與投毒的犯罪嫌疑人龍雪如、張連海,同時列出了詳細的補充證據提綱。
最終查明,何建強等人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狩獵罪。全案共批捕、起訴7人。
2015年11月16日,岳陽樓區檢察院對何建強、鐘德軍等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捕撈、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提起公訴。該院民行檢察部門及時啟動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程序,督促林業部門對毒殺的候鳥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了估值,監督并支持東洞庭湖保護區(經岳陽市林業局授權)作為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處何建強等人賠償直接經濟損失5.3萬元。
2016年1月21日,岳陽市岳陽樓區法院公開審理此案。由于涉案人數眾多、被毒殺鳥類數量之多屬近年罕見,當日,網絡直播了庭審過程。3月7日,該案公開宣判:被告人何建強、方建華、鐘德軍、李強犯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6年,并處罰金5000元至1萬元;另外3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狩獵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6年。各被告人共同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岳陽市林業局進行賠償。15日,方建華等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2016年8月2日,岳陽市中級法院二審開庭審理該案,3日作出終審裁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