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今日,《居住證暫行條例》正式發布,意味著“暫住證”將升級為“居住證”。
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從“暫住證”到“居住證”的轉變,意味著北京對非京籍常住人口將從“管理”轉為多方位服務。
如何申請:
材料齊全當場受理15日內就發證
據了解,在北京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之前,對于政策的制定已經醞釀了一年多。相關負責人說,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里對居住證持證人在城市享有的權利、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要求,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而作為《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落地政策,“辦法”中要求,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需要當場受理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證申請材料。
隨后,這些材料將匯集到區公安機關,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分別審核,申請人提交的居住時間和就業、住所、就學狀況的材料將一一“過篩”。
從受理當天開始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如果不符合條件的,也將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區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辦法”中還說明,因法定原因需要對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限延長的,制發《北京市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
能有啥用:
給積分落戶“打底” 保障合法權益
“辦法”中約定,《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更重要的是,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后,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就可以參與積分落戶。
文件中稱,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其中內容顯示,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準,定期向社會公布《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本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教育、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居住證等信息系統,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
相關負責人表示,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將保障常住人口的合法權益納入了法制化軌道,是積極推進以人為核心、新型城鎮化的一項重要舉措。
這些基本公共服務包括什么呢?國務院條例和本市辦法對居住證權益的分類主要有三種——權利、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包括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而且還應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
北京落實:
便利服務已近“全齊”
個性化服務貼心
“目前,國家規定的各項權利、服務和便利規定已經得到了落實。”相關負責人細數道,目前北京市居住證的持證人在京可以享有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享有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
而在國家規定的7項便利中,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等5項均已經落實。而從今年7月1日起,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將啟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北京目前也在推進。
“這意味著,目前還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這一項便利,需要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調整現行政策后,本市再遵照執行。”相關負責人說,這也就意味著,7月1日以后,本市的這些便利服務已近“全齊”。
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國家層面的大背景下,北京還制定并執行了一些個性化的細節服務內容。記者注意到,北京還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創造條件,擴大非京籍常住人口,也就是未來的居住證持證人享有的公共服務范圍。比如,老年人持證可以免費逛公園、免費乘坐公交車,遇到緊急特殊困難的人員可以享有臨時救助等服務。(記者 耿諾)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