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10日消息(記者王逸群)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最近有媒體報道稱,福建漳州市漳浦縣的人民檢察院,被指借當地紀委的名義,拘禁當地干部,且非法取證。
事情源起2015年5月22號,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國土局監察大隊大隊長林耀德被從單位帶走,之后不知去向。6天后,林耀德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受賄。今年7月1號,該案件開庭審理。
7月12號,該案延期審理。被告林耀德的家屬和律師通過社交網絡“曝光”稱,在該案中,漳浦縣檢察院個別人員,涉嫌冒用當地紀委的名義辦案,對林耀德實施非法拘禁,并非法取證,最終導致林耀德屈打成招。對此,林耀德家屬已經向有關部門,提交了對漳浦縣檢察院辦案人員的舉報材料。家屬的指控是否有足夠證據支持?背后真相如何?當地有關部門又是如何回應的?
今年7月1日,林耀德涉嫌受賄一案在漳浦縣法院開庭審理。依據被告家屬提供的一份庭審錄音,林耀德在庭審中稱,2015年5月22號“事發”當天上午,他正在采礦點現場工作,期間接到漳浦縣國土局監察室主任許劍勇電話,說檢察院有人找他核實一件事,讓他馬上回單位。林耀德表示,自己回到單位后,就被檢察院的兩名法警夾在中間,乘車帶往了檢察院辦案工作區的一間訊問室。林耀德的愛人柯女士告訴記者,自己的丈夫被帶走之后的六天時間,家屬們都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或者消息:“5月22號中午,他們國土局一個干部給我來電話說,看到我老公林耀德被檢察院人帶走,之后就沒有音訊了。”
6天之后也就是當月28號,“失蹤”的林耀德終于有了消息。林耀德家屬多方打聽得知,林耀德已經因涉嫌受賄被移送到縣看守所。林耀德家人及律師告訴記者,他們經過調查認為,漳浦縣檢察院個別人涉嫌冒用紀委名義辦案,對林耀德實施了非法拘禁,并非法取證。家屬和律師已經向有關部門提交舉報材料。林耀德的代理律師遲夙生提出了質疑,檢察院檢察人員不按法律規定的程序辦案,違反刑事訴訟法,采取非法拘禁。
林耀德的家屬如此指控的證據是什么?有媒體報道稱,漳浦縣檢察院表示林耀德被帶走的前5天,縣紀檢監察部門對其進行組織調查,最后一天移交至檢察院。而庭審錄音顯示,林耀德在接受詢問時表示“自己22號被縣檢察院帶走,到28號一直被拘禁在縣檢察院內,并且還受到了刑訊逼供,從未見到過紀委的人。林耀德律師告訴記者,在她的強烈要求下,庭審當天調取播放了檢察院的一小段監控視頻,視頻顯示林耀德的精神狀態十分不理想,代理律師遲夙生稱,林耀德從椅子上站起來時,“腿耷拉在椅子上”,“不過血,腫的”,走路蹣跚。
此外,媒體曝光的一份漳浦縣檢察院向法庭提供的“移送函件”顯示,該函件并非漳浦縣紀委所開,而是該縣紀委駐國土局紀檢組蓋的章。家屬認為,是檢察院以縣紀委的名義,對林耀德進行了“非法拘禁”。而林耀德的律師遲夙生稱,這種函不能作為紀委移交案件的證據。同時,上述移交函里也沒有任何一個檢察院或者紀檢部門的人在文書上簽名,這樣的文書是無效的。遲夙生給漳浦紀檢書記寫信發函,要求對方說明一下紀委是怎么辦案的,“劉軍就保持沉默了,我就懂了。”
事實是否如此?林耀德是否受到了非法拘禁?面對種種疑問,記者昨天多次致電當地檢察院以及縣紀委希望得到求證,但是電話無法接通。之后,記者聯系了漳浦縣委宣傳部并且提交了采訪函。對方表示,將盡快聯絡有關部門,截止到發稿前記者尚未得到有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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