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指出,全面從嚴治黨,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舉措,根本目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永葆黨的先進性、純潔性。
紀法分開為的是全面從嚴治黨,管黨治黨必須把紀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在全面依法治國條件下,管黨治黨要靠黨章黨規黨紀。黨的先鋒隊性質、執政地位和歷史使命決定了,對黨組織和黨員必然要有更高標準、更嚴要求,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黨員嚴格執行黨規黨紀,才有可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規。違紀違規既是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的具體表征,也是黨員滑向犯罪深淵的開始。全面從嚴治黨,不能只盯著極少數嚴重違紀違法的黨員領導干部,8800萬黨員光靠辦幾個案子是管不住、治不好的。只有用黨的紀律衡量黨員、干部的行為,把管和治更多體現在日常,讓黨內政治生活嚴肅起來,真正管住絕大多數,才能實現管黨治黨“全面”和“從嚴”的有機統一。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本質特征,在堅持黨的領導這個問題上,不存在紀法分開。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我們黨是全面執政,從立法、司法到執法,從中央、地方到基層,各項工作都在黨的統一領導之下,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相互統一、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在堅持黨的領導這個根本原則問題上,決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動搖,決不能遮遮掩掩。任何遮掩、包裝,不但迷惑不了別人,反而只能麻痹了自己。
把紀律挺在前面,就要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在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把黨章規定的紀委的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概括歸納為“監督執紀問責”六個字,這是對紀委職責的準確定位。依紀監督是紀委作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最日常的工作;發現問題就要嚴格執紀,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體現對黨員、干部的真正關心和愛護;對引起嚴重后果、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損害的就要嚴肅問責。“四種形態”就是紀委履行職責的具體抓手。要轉變慣性思維,創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轉變工作作風,真正實現監督執紀問責的日常化,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到實處。
先鋒隊只有從嚴管好自己,才能在國家和民族事業中發揮領導核心和模范帶頭作用。要準確把握運用“四種形態”,讓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維護黨的肌體健康,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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