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文化部發文:將調查摸底網絡表演經營單位 加強管理
文化部印發《關于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資料截圖
“摸清底數、掌握情況,制定網絡表演市場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違法違規網絡表演經營活動予以堅決查處,并及時向社會公開。”近日,文化部印發《關于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立即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開展一次調查摸底,全面掌握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情況。
針對“直播”特點,以網絡表演內容管理為核心,以規范“平臺”經營行為為重點,以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為抓手,《通知》從三個方面加強對網絡表演經營單位和表演者的監管和引導。
“文化部此次印發《通知》,旨在通過部署實施“雙隨機一公開”,進一步明確和強化網絡表演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加強對網絡表演市場的事中事后監管。”文化部文化市場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道。
據了解,《通知》明確,網絡表演經營單位對本單位提供的網絡表演承擔主體責任,對所提供的產品、服務和經營行為負責,應當確保內容合法、經營有序、來源可查、責任可究。網絡表演經營單位要健全內容管理制度,配足內容審核人員,嚴格監督表演者表演行為,加強對用戶互動環節的管理。要嚴密技術監控措施,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確保能夠第一時間發現并處置違法違規內容。一經發現含有違法違規內容的網絡表演,要及時關閉表演頻道,停止網絡傳播,保存有關記錄,并立即向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報告。
《通知》強調,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依法強化網絡表演經營單位直接發現、第一時間處置違法違規內容等主體責任,對逾期不予處理或處理不到位的,要嚴肅追責,依法查處。要加強對轄區內網絡表演經營單位的日常監管,重點查處提供禁止內容等違法違規網絡表演活動。對違法違規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堅決予以查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介紹,文化部正在同步組織地方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網絡表演企業進行集中排查。查處結果將于近期公布,同時還將公布第一批網絡表演者黑名單。下一步,文化部還將出臺專門的管理規范。(記者 黃昂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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