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4日電 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民間投資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強化落實地方政府和部門的主體責任,凡對企業實事求是反映問題進行打擊報復的,要依法依規處理,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員責任。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負總責、親自協調,分管負責同志要具體抓督促落實,有效解決民營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
《通知》同事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政府違約和政策不落實等問題,建立問責機制,提高政府公信力。要按照建立“親”“清”政商關系要求,完善政企溝通機制,充分聽取民營企業意見建議,主動改進工作。凡對企業實事求是反映問題進行打擊報復的,要依法依規處理,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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