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聶案”漩渦三張臉
聶樹斌案20年后重審 “主犯”父母申訴等待21年終“結果”
“真兇”十年逃亡十年等待 公安局副局長十年蹲守十年遭非議
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決定依法提審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并于6月8日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聶樹斌的母親送達了再審決定書。
“一案兩兇”中的另一兇手王書金,聶樹斌母親張煥枝,以及抓捕王書金的原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鄭成月,都深深陷入了“聶案”的漩渦之中。
此時,張煥枝等待著申訴21年的最終“結果”,王書金等待著最高院的“死刑復核”,而鄭成月,則等待著命運的“轉機”。
母親 “我從來都不信”
作為“兇手”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無可避免地被拉入了“聶案”的漩渦之中。
6月16日中午,河北石家莊下聶莊村,聶樹斌母親張煥枝。經歷了21年的申訴與等待,她最終想歸于“平靜”。
執行死刑
聶家所在的下聶莊村,位于鹿泉市向陽大街南段,山前大道的西側,如今村民的房屋都進行了統一規劃,家中的院落都成了“花園式庭院”。在2014年,它還被列為全省農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動精品示范村的典范。
然而,在村中深處,聶家仍然保持著20多年前的樣子,“兒子死后,就再也沒有動過家里的一磚一瓦。”
今年73歲的張煥枝,頭發已經開始花白,因為兒子聶樹斌的強奸殺人案,她已經奔波申訴了21年。
在母親的眼中,兒子聶樹斌始終是一個內向、聽話的孩子。
1994年10月份,有警察專門去化肥廠給聶樹斌的父親聶學生送了逮捕證,并讓聶學生在寫有兒子聶樹斌“強奸殺人”的逮捕證上簽字,但聶學生一直堅持沒簽。
此后,一審被判死刑后,聶樹斌不服,提起上訴。但二審依然堅持判處死刑。
1995年4月28日,聶學生再次來到看守所,看守所小賣部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你兒子昨天就被執行死刑了。”
“我們家塌了天了,三口人一直在痛苦中掙扎。”張煥枝說,此后,聶學生服下了一瓶安眠藥,雖然發現及時被搶救了過來,但從此偏癱了,失去了勞動能力。
這么多年來,聶學生的一只腳只能“在地上劃直線”,再也無法撐起這個家。
奔波法院
“這也不能怪他(聶學生),畢竟我們只有這么一個兒子。”張煥枝說。
在此后的二十多年,張煥枝不但要撐起這個已經破碎的家,更要為了兒子去奔波。
她回憶說,一開始申訴時,手上什么證據都沒有,只是覺得兒子不可能殺人。因為沒有判決書也沒有證據,她最終連法院的門都進不去。
之后,在代理律師的幫助下,她才從受害人家屬手中,復印了一份“聶案”的判決書,開始拿著這份復印的“判決書”“跑”法院。
“我每個月都去兩三回河北省高院,見到法官才回來。”張煥枝說,為了能夠盡早見到法官,她當天一大早就要從家里出發,然后轉兩趟公交車,到河北省高院,向“聶案”的法官申訴,要求重審“聶案”。
但結果往往是,早早趕到法院的張煥枝,并不可能馬上就見到法官。“有時候等了一天都見不到。”張煥枝說,她只好在法院下班之后,再轉兩趟公交車回到家里,給偏癱的聶學生做飯,第二天再去法院。
“一直見到法官為止。”她回憶說,但是,就算見到了法官,往往是幾句話就被“打發”走了。“法官總說,我們了解到這個情況了,會處理的。”張煥枝說,這么多年來,法官都是這幾句話。
最終,張煥枝決定到北京的最高院去申訴。
北京申訴
到北京去申訴,成為張煥枝新的希望。她介紹說,當時最高院每兩個月都會接受一次全國各地的申訴,她只要經濟條件允許,都會去北京。“一年最多去了六次。”到300公里外的北京,張煥枝每次都是獨自一人前往。坐火車,坐汽車,到最高院拿號,然后等待。
“原來除了家里種了一點地,就是靠聶學生的每月2000元左右的退休金生活。”張煥枝說,她和聶學生都有嚴重的高血壓,每天的降壓藥必不可少,因此,除去每個月要花1500元左右買藥,剩下的就是生活費,和她每次前往北京申訴的路費。
她告訴記者,到了北京并不是當天就能夠取到號的,“畢竟全國那么多人都去。”
此外,在等待的過程中,她不敢多花一分錢。“我每次去,都是住15元~20元一晚的小旅店,一個屋里有六個人,就只有一個暖壺,一個洗臉盆。”
“當時心里都是兒子的事,根本吃不下飯,有一口湯喝就算吃飯了。”張煥枝說。渴望平靜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復查。
從這時開始,張煥枝才結束了多年前往北京申訴的行程。
此后,“聶案”還經歷了山東省高院四次延期。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復查認為,原審判決缺少能夠鎖定聶樹斌作案的客觀證據,在被告人作案時間、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問,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審認定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奸婦女罪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審查。
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同意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意見,認為原審判決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決定提審本案。
她說,在兒子的事情“有了結果”之后,她決定和老伴一起平平淡淡地生活,“我們都已經73歲了。” 兇手 “我殺人償命”
2005年,王書金在河南滎陽主動交代了“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令他沒有想到的是,早在1995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的“兇手”聶樹斌已經被槍斃。
“一案兩兇”的糾葛,至此開始。
“摧花狂魔”
在王書金供述曾強奸多名婦女并殺死4人之后,他就被冠以了“摧花狂魔”的稱號。
1967年,王書金出生在河北省廣平縣一個普通農民的家庭中。兄弟姐妹頗多,沒有人注意到這個有些木訥的人。
1982年,14歲的王書金犯下第一起案件,強奸了一名8歲的幼女。因年齡尚小未追究刑事責任,他成了廣平縣第一個被送往河北唐山少管所的少年。
此后,王書金更是“劣跡斑斑”,連家里人都“難以啟齒”。1995年,在犯了最后一起案件之后,王書金就徹底消失在人們的視野當中。
“王書金沒上過學,沒有文化,只能在窯廠干苦力活。”王書金的辯護律師朱愛民向記者描述,王書金1995年潛逃之前,在村里已經通過“換親”“娶”(并未領結婚證)了一個妻子,并生了孩子。
在1995年10月,王書金所在的南寺郎固村發現一具女尸,而村內的王書金也“不見蹤影”,王書金因此也被列為了公安網上在逃通緝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直到2005年1月18日,在河南滎陽索河路派出所,一個自稱“王永軍”的男子出現。
通過排查,這名自稱“王永軍”的男子,正是10年前在逃通緝的“王書金”。
而經過對其審訊,王書金供述了自己在老家廣平、石家莊等地,共強奸多人,并殺害了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而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莊警方偵破。
睡個好覺
2005年9月,作為王書金的辯護律師,朱愛民第一次見到王書金。
“當時見到的王書金,又黑又瘦,被捕前在河南滎陽的一家磚廠上班。”朱愛民說,當時王書金的眼神很木,根本不會講普通話,而是操著一口廣平家鄉話。
王書金的同居女友告訴朱愛民,王書金在被捕前,非常怕穿制服的人,同時,非常怕河北牌照的汽車。“大包小包都收拾好,就像是隨時都要走人似的。”
非常奇怪的是,每逢過年過節,王書金都從來不提回家。他的反常行為引起了磚廠工作人員的警覺,隨即報警,王書金隨后被捕。
王書金隱藏了十年之久,每天都承受著被警察抓捕的恐懼,“不想再折騰了。”因此,在他被捕后,就一股腦地將自己的犯罪事實全部供述出來了。
在從河南滎陽押解回河北廣平的路上,王書金頭一次睡了一個好覺,“呼嚕打得非常響。”朱愛民直接問王書金,有沒有想過“結果會怎么樣?”
王書金此時對自己已有了量刑,“死定了。”
殺人償命
“還有什么要向法庭陳述的嗎?”
“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沒有給我定,這個不應該。”
在王書金案一審階段,由于公訴機關并沒有將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提起公訴,王書金在法庭上當庭提出了疑問。
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王書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對王書金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書金不服,上訴至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3年9月22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對王書金供述的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事實不予認定。
2013年10月,王書金案進入到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階段。
“按照一般的案子,從王書金2005年被捕開始,2006年進行一審,2007年進行二審,然后開始死刑復核,他一定是活不過2008年的。”朱愛民說,如果不牽涉到“聶案”,再怎么拖也肯定拖不到2016年。
朱愛民在多次會見王書金的過程中,王書金總是向他提出的一個疑問就是,“我認的罪,怎么到了法庭上就不認了呢?”
有觀點認為,正是王書金的“坦誠”,才令他又多活了幾年。
2015年2月,春節前夕。
律師:“快到春節了。”
王書金:“是。”
律師:“春節我想你還會想很多。”
王書金:“過了這個春節,下個春節就沒了。”
律師:“在死刑復核階段,結果隨時都可能到來,你心里非常害怕嗎?”
王書金:“不害怕。這已經是定了的事。”
律師:“你就說死定了,從你內心角度說都已經定下來的事了。”
王書金:“是。殺人償命。”
警察僅49歲被停職
當年身為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的鄭成月,成功追捕到了已經在逃10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書金。隨后,在王書金指認現場的過程中,發現“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的“兇手”已經伏法。
正是他向當時的媒體介紹了這一情況。“一案兩兇”就此見諸報端。
而令他沒有預料到的是,“一案兩兇”似乎是一個深深的漩渦,將他卷入了其中。
“罪犯克星”
今年56歲的鄭成月,已經大腹便便,由于肚子太大,將褲子腰間的白色都翻到了外面。他戳了戳自己似乎有些腫脹的小腿,一個手指摁下去,就出現一個深窩,久久難以恢復原狀。“腎有毛病,沒辦法。”
鄭成月曾經是河北省“優秀人民警察”,一年破獲案件300多起,只身力擒8名持槍歹徒,事跡還被拍成了電視劇。在2005年6月,邯鄲市委的某《工作簡報》中,鄭成月被稱作是“罪犯克星”。
1993年,33歲的鄭成月參加成人考試,考入了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學專業,還獲得了曾憲梓獎學金。
1995年7月,鄭成月從中國政法大學畢業,回到廣平縣公安局。這一年,他第一次跟著刑警隊破案,就遇到了王書金犯下的最后一起兇殺案。
十年蹲守
在偵查王書金犯下最后這起案件時,他們用強光手電往一口井里照,發現一雙女孩腳丫浮在水面上。法醫檢查后確認:是被強奸后窒息死亡。
鄭成月同刑警隊在村里開始調查。村里18歲~35歲的年輕人被刑警隊逐個談話,唯獨找不到王書金。
在排查一個月之后,刑警隊基本認定王書金具有重大嫌疑,并上報公安部將王書金列為在逃追捕的犯罪嫌疑人。
“可能由于是自己經歷的第一個刑事案件,所以特別上心。”鄭成月回憶說,在此后的近十年間,他每年春節,都會在王書金家進行蹲守,希望能夠早日抓捕到在逃的王書金。
其間,鄭成月在派出所干了四年,在刑警隊干了三年,作為公安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干了近三年,始終都沒有將在逃的王書金忘記。“經常出差的時候,這個事兒也掛在嘴邊,就向當地公安詢問是否有類似的可疑人員。”
但王書金就像是憑空消失了一樣,十年間沒有任何消息。
直到2005年1月18日凌晨1時多,一個來自河南滎陽索河路派出所打來的電話,將睡夢中的鄭成月驚醒。
王書金有消息了。
“一案兩兇”
放下電話,鄭成月叫上刑偵隊長、司機,凌晨2時從廣平出發。到索河路派出所時,鄭成月拿起他們桌上放著的材料,上面寫著:王書金承認,小女孩騎著自行車,我把那女孩強奸了,殺了,扔井里了。材料承認的正是十年前的井中懸案。
鄭成月走到王書金跟前,“你一共殺了幾個?”
“殺了4個。”
這4人中,包括石家莊玉米地奸殺案被害人——也是聶樹斌案的被害人。
王書金交代石家莊玉米地一案時,鄭成月并未意識到與聶樹斌案有關,此時聶樹斌已因此案被執行死刑10年。對王書金做完調查后,廣平縣公安局給石家莊裕華區分局連續發函五六次要求調查石家莊一案,均未得到回復。
鄭成月帶著王書金到石家莊玉米地辨認現場,王書金指認了事發地。隨后,他帶人找到玉米地所在村的干部,村干部說:“不對吧!這里十年前都斃了一人了,是鹿泉人。”
在2005年3月15日,媒體刊登的《一案兩兇,誰是真兇?》引發輿論熱議。
遭遇非議
但在宣布“聶案”復查多年后,仍然沒有等到“結果”。反而,鄭成月覺得自己陷入了一股“漩渦”之中。
他告訴記者,自從2005年“一案兩兇”曝光后,他便經常受到上級紀委的調查,有關他的各種非議和謠言,也時常在網絡上和家鄉廣平出現。
2009年,廣平縣公安局重新任命了一名主管刑偵的副局長,49歲的鄭成月被停職了。“鄭局長,年齡到了,給年輕人讓讓道,我說可以。”“愿意在這干,就在這干,不愿意干就歇著,我說行,我搬著被子就回家了。”
鄭成月說到2009年被停職之后,聲音戛然而止,不再說一句話。
隨后,他說,自己并不知道這些年的遭遇,是否與“聶案”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但不可否認的是,他的命運就此而改變了。
聶樹斌案時間表
1994年10月1日
聶樹斌被刑事拘留。
1995年3月15日
認定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犯強奸婦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庭宣判后,聶樹斌不服,以是初犯、認罪態度好、量刑太重為由提出上訴。
1995年4月27日
聶樹斌被執行死刑。
2005年
王書金承認自己為“聶樹斌案”真兇。
2013年9月27日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王書金非聶樹斌案真兇,駁回王書金上訴、維持原判。
2014年12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聶樹斌案進行復查,開啟了中國異地復審的先河。
2014年12月22日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聶樹斌母親送達立案復查決定書 。
2015年3月17日
聶樹斌被執行死刑后律師首次獲準查閱該案完整卷宗。
2015年4月28日
山東高院召開聶樹斌案聽證會。
2016年6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決定依法提審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
2016年6月8日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聶樹斌的母親送達了再審決定書。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