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因為1000多元錢挨個處分,實在是不值得。但也幸虧紀委處理及時,讓我知敬畏、明紀律,避免今后犯更大的錯。”近日,貴州省石阡縣供銷合作聯社黨組副書記、主任周國才談到自己被處分一事,深為缺乏紀律意識而辦了錯事感到后悔。
我國一些地方有冬至吃狗肉的習俗,但周國才在去年冬至當天以聯絡干部職工感情為名,在單位食堂公款聚餐吃狗肉,讓這個“習俗”變了味。
2015年12月22日,冬至節氣。當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周國才認為大家平時工作辛苦,可以按照風俗買點狗肉在單位食堂同職工一起吃頓狗肉宴,以促進單位團結和提升凝聚力。他覺得,沒有到外面館子里吃應該不算違規,便口頭通知上班的干部職工當天在單位食堂吃狗肉,并要求大家盡量帶上家屬一起參加,同時安排駕駛員買了12斤狗肉。當日午飯和晚飯,單位食堂都只安排了狗肉,上午有10人吃飯,下午有12人吃飯,共花費公款1273元。12月25日,周國才在發票上簽字同意列支。
2016年1月7日,石阡縣紀委組織開展“四風”問題明察暗訪,在對縣供銷合作聯社督查過程中,“眼尖”的督查人員發現了一張購買菜和肉的發票,而在附件中,一份寫著“狗肉”的銷貨清單讓督查人員吃了一驚。督查人員判定這張發票可能有問題,立即對發票及相關附件進行了復印取證。經縣紀委常委會批準,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對該問題進行了初核,石阡縣供銷合作聯社冬至在單位食堂聚餐吃狗肉的問題逐漸浮出水面,周國才等人承認了這一事實。
2016年2月29日,石阡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周國才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參加人員承擔公款吃喝費用,并通報曝光。
【執紀者說】
石阡縣供銷合作聯社在單位食堂組織干部職工并邀請家屬參與公款聚餐吃狗肉,這種行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這說明,一些黨員干部紀律意識淡漠,對紀律不知敬畏、心存僥幸。紀律是帶電的“高壓線”,黨員干部必須時刻牢記各項廉潔自律要求,不碰“紅線”、不破“底線”。
[責任編輯: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