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兩高”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最高法院獲得贊成2600票,反對208票,棄權46票,贊成率90.94%。
這是近11年來,最高院工作報告通過率第二、反對票最低的一次。
3年前,最高法院反對票數的峰值曾達到605票,通過率75.4%。短短三年,代表們對最高法的認可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這其中有人民法院自身的不懈努力,更有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幫助。可以說,90.94%的贊成率是認可,是褒獎,也是激勵。
但是我們不能忘記還有208張反對票。這是208份質疑,208份憂慮,說明人民群眾對法院的工作還沒有達到100%的滿意,法院工作還有需要改進和提升的空間,我們距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差距。
208張反對票如在背之芒,懸頂之劍,警示和鞭策著人民法院。它要求我們要從人民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從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改起,做到對人民群眾深惡痛決的事零容忍,對人民群眾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在司法工作中絕不傷害人民群眾的感情,絕不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惟如此,才能真正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208張反對,是長鳴的警鐘,更是濃濃的期待!
[責任編輯:李學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