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溫如軍 編輯 許騰飛)今日上午,法晚(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記者從國家發改委了解到,近期,中央公車改革領導小組印發《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中央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標志著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正式啟動。
對于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車改單位的范圍為黨中央、國務院直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所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涉及的人員范圍為所有原符合公務用車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目前按照報銷公務交通費用保障公務出行的崗位和人員,原則上維持現有方式。
法晚(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記者了解到,根據意見,推進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核心是“三個堅持做到”,即堅持做到分類推進。按照中央直屬事業單位、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兩類,分別制定車改政策,堅持做到部門承擔主體責任。文件強調,行業主管部門在改革中應承擔主體責任,堅持做到從客觀情況出發制定政策。
對于中央企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中央企業車改實施意見適用于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所屬的中央企業。適用的人員和崗位主要是指符合公務用車配備條件的中央企業負責人,即中央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以及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符合公務用車配備條件的其他人員和崗位。
根據意見,央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做到“三個針對”,第一個針對,是針對企業本身,分類分級施策;第二個針對,是針對企業高管,明確范圍標準;第三個針對,是針對保留車輛,確保正常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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