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稱,貴州省內鳳岡縣官方規定,夫妻如果破鏡重圓或雙方都是再婚不準辦酒席,以矯正當地“斂財”風氣。但有專家認為,官方管太多,有濫用公權力之嫌。
據臺灣“中央社”1月28日報道,重慶日報所屬的“上游新聞”報道,貴州省遵義市鳳岡縣發出公文,內容是“關于操辦酒席的管理辦法試行”,凡是生活和居住在鳳岡縣的人都要遵守。
報道稱,公文明確提出:“復婚”和“雙方均為再婚”的不準辦酒席。官方表示,因為透過各種酒席名目斂財的情況很嚴重,因此嚴格規范,并聲明約親朋好友吃頓飯是可以的,但不能像第一次結婚那樣“大操大辦、借機斂財”。
當地居民說,大家都反對濫辦酒席,但是婚喪嫁娶不應受到太多干涉,對再婚不能辦酒席的規定,很多人不能接受。
報道引述律師張新年的看法說,這樣的官方文件涉及濫用權力,如果只是用來規范公職人員,算是內部管理,但對一般人,政府沒有權力這么做,因為“法無禁止皆可為”。官方則說,還在收集意見當中,并未正式實施。
報道稱,鳳岡縣酒席風氣盛,去年7月官方就曾頒布規定,表示嚴禁舉辦“狀元酒”、“升學酒”、“謝師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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