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數據 造假大起底
章軻
“前不久,我們通過在線監測,發現一家企業的排放數據超出正常范圍,系統也自動報警。但到企業調查時,他們死不承認。最后通過調閱現場監控視頻,只用了幾幀圖片,就證明有人做了手腳。到了這個程度,這家企業的負責人不得不承認篡改了數據。”去年12月29日,河南省環境在線監控中心執法人員趙娜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
這天,北京西城區一間辦公室的電子監控墻上,各色顯示燈不停地閃爍。本報記者看到的一幅展示東部省份重點污染源的頁面上,達標排放的顯示為綠燈,超標的則顯示為黃燈,密密麻麻。
這里是鮮為外人所知的環保部污染源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里每天接收大約391萬條自動監控數據(包括小時數據和日數據),每月接收12175萬條數據,一年接收約14.6億條數據。2013年至今,總數據量已超過36億條。
“環保部派出的督查人員,手里拿著的污染源超標排放信息大多出自這里。”環保部環境監察局排污收費管理處處長楊子江說。
不過,這里的數據有多少是真實的?本報記者多方采訪發現,需要打個問號。
弄虛作假花樣多
據環保部此前公布的調查資料,2014年8月至10月,該部組織全國32個省級單位對10809家國家重點監控企業進行專項執法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企業有1044家,占全部被查企業的9.6%,其中擅自拆除、閑置監控設施的有16家,有弄虛作假嫌疑的22家,有其他違規現象的1006家。
2015年6月至11月,環保部組織各級環保部門對污染源自動監控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共發現2658家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存在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等問題,17個省(區、市)共立案78起。
許多企業篡改、偽造監測數據已到了恣意妄為、毫無顧忌的地步。環境違法行為從“偷排”轉為“偷數字”,對在線監測數據動手腳。
2014年7月30日,有南京市民通過政府服務熱線舉報中國水泥廠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
現場監測顯示,企業2號水泥窯窯尾傳輸到監測平臺上的二氧化硫排放數據為23.37毫克/升,實際排放濃度則達到210毫克/升(排放標準為200毫克/升);氮氧化物監測平臺上的數據為300毫克/升,實際排放濃度則達到881毫克/升(排放標準為800毫克/升)。但工控機的傳輸數據卻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檢查人員最終發現,連接分析儀和工控機的數據線被接進了一間泵房的抽屜里,打開抽屜,里面藏著一個可調控電阻器。電阻器上設了兩個開關,一個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數據,一個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數據。通過旋轉旋鈕,可以隨意調節上傳給在線監測平臺的排放監測數值,最低可降到零。
事后,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對這家企業處以20萬元行政罰款,并要求其補繳排污費260余萬元。相關責任人楊某因篡改、偽造監測數據,被行政拘留5天。這是南京市第一起行政拘留企業環保責任人的環境違法案例。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說,各地環境監測數據作假的現象屢見不鮮,企業造假手段花樣翻新。
去年上半年,河南省環境監控中心通過調閱歷史監控數據,發現信陽豫信軋鋼實業有限公司焦爐煙囪二氧化硫自動監控數據長期穩定在20毫克/立方米。但現場人工監測發現實際數據為100~200毫克/立方米,檢查前后自動監控數據差距較大。檢查發現,該企業擅自拔出部分二氧化硫測量探頭,使采樣孔漏氣,稀釋排放污染物,人為干擾采樣裝置、降低測量數據,造成監控數據失真。
山東省環境監控中心去年3月通過數據審核發現,龍口礦業集團熱電有限公司夜間煙氣溫度為87℃(濕法脫硫),白天為58℃,懷疑該企業夜間停運脫硫設施。調查發現,該企業排放口二氧化硫濃度數據為1915毫克/立方米,超標8.6倍,氮氧化物濃度為301毫克/立方米,超標0.5倍。而該公司自動監測設備顯示二氧化硫濃度為1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為67毫克/立方米。
檢查人員對采樣管路、工控機參數等進行排查,發現監測站房隔壁的房間內有礦泉水桶和氮氣鋼瓶,分別用于吸收和稀釋采樣煙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干擾了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企業監測數據造假的主要目的,是通過作假手段達到污染物排放達標,以逃避監管。”環保部環境監察局督查組副組長劉偉介紹,監測數據造假有兩種主要方式:軟件作假和硬件作假,通常發生在樣品采集階段、分析測量階段和數據傳輸階段。
比如,造假者故意拔出采樣探頭,斷開采樣系統與設備的連接,從探頭導入脫硫后煙氣等手段,使自動監測設備不能采集真實樣品;通過在采樣管上扎孔、通入氮氣,將廢水采樣探頭放入清潔水樣等手段,對樣品進行稀釋;另外是在分析儀器上造假,自動設備分析儀上、下限被修改,使得實際監測結果與上傳數據不一致。
各類企業均造假
要是簡單地認為,小企業才會造假,大企業、外資企業不造假,那就錯了。本報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行為,在各類企業中都有發現。
重慶市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是中國建材集團的下屬企業,主營生產、銷售水泥熟料。去年上半年,該企業第三方運營維護單位在對其廢氣自動監控設施維護保養時發現采樣管線被破壞,企業還私自加裝了過濾、吸收裝置,于是將這一情況舉報到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
經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調查詢問,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因排放污染物濃度較高,擔心數據超標受到行政處罰,對自動監控設施采樣管線進行了破壞,加裝了過濾、吸收裝置。執法人員要求其立即拆除過濾、吸收裝置,恢復自動監測設施正常運行,并對其行政處罰10萬元,公安機關對環境違法行為實施人陳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跨國巨頭同樣也在中國涉案。甘肅中糧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主營配制、生產、經營、銷售可口可樂系列飲料。去年9月11日,蘭州市環境監察局工作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該公司擅自更改化學需氧量自動監測設施,將自動監測儀器的采樣管抽出,放入現場的一個三角瓶內采集固定水樣。
經執法人員現場監測,三角瓶內污水化學需氧量值為12.87毫克/升,現場采集企業廢水總排口水樣測定化學需氧量值為217毫克/升,超過其污水排放標準。隨后,蘭州市環保局依法對該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張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企業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涉及多個行為主體。”楊子江說,比如,單就監測設備來說,就有生產商、集成商、運營維護商,加上企業自身,都有可能造假。
某監測設備廠商告訴本報記者,“比如,儀器打開后,發現多了一塊線路板,這可能是廠商自己安裝的,也可能是系統集成商干的。而出來的信號在傳輸過程中,發現多了一個電阻,則可能是運營維護商干的。”
大量案件難執行
“企業大肆進行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恰恰說明監測數據管用。”趙娜說,新《環境保護法》去年實施后,地方環保部門加大了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特別是行政拘留,比以往的罰款震懾力度更大。別看只有5天的拘留,企業都能動用市委書記來說情。”
趙娜介紹,河南省對環境違法企業還實行黑名單制度,進入征信系統。一旦出現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等行為,企業在貸款、企業法人代表乘坐飛機、住酒店時都會受到限制。
“企業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我們認為是最嚴重的環境犯罪。企業為掩蓋偷排偷放、超標排放而造假,必然存在兩種以上的環境犯罪行為。”山東省環境在線監控中心高級工程師石敬華對記者說,但目前地方在處罰這類犯罪行為時,企業往往找“替罪羊”,讓實際的操作人員頂罪,而真正的幕后指使卻很難受到處罰。
北京法恒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鵬也表示,環境執法到縣一級的力度比較弱,對于一些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行為,有的認定為“過失”,有的認定為“故意”,兩者處罰程度大不相同。
趙娜反映,企業造假往往十分隱蔽,環境執法人員抓不到確鑿的證據,企業便死不承認。“有一半的案子執行不下去,就是這個原因。”趙娜說,有些案子曾經考慮請公安提前介入,調查取證,但環保部門與公安部門的執法程序、立案標準等都不一樣。
為了應對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的問題,從監管到執法顯然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