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一個據稱“不事張揚、嚴謹平和、頗有人緣”的處長,卻被曝受賄千萬,擁有9套房產、4個假身份證,這說明了什么?
在頻頻曝光的官員貪污腐敗案件中,馮哲職務算不上高;受賄甚至算不上多;作為同事眼中的“老好人”,行事也算不上高調。然而,正是這樣“非典型”,其實才是值得關注的“典型”。公眾難免不會因此產生聯想:一個處長如此,其他處長呢?
我們的策略和宗旨是,老虎和蒼蠅一起打。老虎數量也許有限,而蒼蠅就未必了。我們其實是有打蒼蠅的日常生活經驗的:蒼蠅拍無論如何揮舞,“打”的速度總遠遠趕不上蒼蠅的速度。最佳辦法是清理環境,讓蠅蚋無處孽生。從這個角度看,打蒼蠅并非沒有意義。關鍵在于能否從對蒼蠅的“定點清除”中,總結經驗教訓,為根治蠅患尋找良方。
馮哲所處的環境相當具有代表性。近年來,教育領域財政投入大,下面對資金的需求多,馮處長正處在“上傳下達”的節點上。他既作為財務處副處長負責地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上級專項資金的分配和管理,又作為審計處處長進行財務的(當然也包括對自身的)監管和審計。這是一個人為形成的局部監管真空,這無疑讓人難抵制權力和財富的誘惑;但馮處長所面臨的考驗不僅于此,他還需要面對下級部門主動的“投懷送抱”。
不能埋怨學校,學校也無奈,因為無論是申請資金或項目,都沒有“剛性”的程序,甘露灑到哪一家,完全可以取決于“馮處長”個人。在此情況下,我們還可以繼續推想:那些一邊教書育人,一邊又不得不“行賄”以謀求學校發展的校長,內心作何想?他們的道德底線,會不會因此而下沉?如果他們做了局長或處長,他們又將如何做?
如果財務和審計嚴格分離,如果將教育經費的預算、構成、細節全部公開化,如果公共財政撥款額度不是由行政主管部門說了算,懾于制度威力的馮處長,本有機會成為“好人”。為避免其他官員重蹈馮處長覆轍,還應該追究自管自監的局面是如何形成,財務處處長在這一事件中該承擔何種責任,甚至包括假身份證如何獲得等。
九層之臺,起于壘土。刮骨療傷,需要勇氣,但如不能從細節做起,舉一反三,痛下猛藥,制度的嚴肅性就難以體現,也就完全可能再出現下一個張處長、李處長。
刮骨療傷,需要勇氣,但如不能從細節做起,舉一反三,痛下猛藥,制度的嚴肅性就難以體現,也就完全可能再出現下一個張處長、李處長。劉志權
原標題:河南一處長被曝受賄千萬擁4身份 平時“老好人”編輯:邢金根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