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6日凌晨,河南欒川縣人民醫院,醫務人員提著裝有捐獻者胡小現器官的冷藏箱走出手術室。張曉理 攝
“人為干預”器官分配引發利益之惑
2/3器官未進入衛生部的系統分配,地方紅會占有器官捐獻資源,被指向移植醫院認捐,未公開款項
器官資源在中國作為一種稀缺資源,成為各方爭奪對象。地方紅會作為器官捐獻的第三方機構掌握捐獻者資源,移植醫院希望從紅會獲取這項資源,紅會以此要求醫院捐款,對捐獻者進行救助。醫院認為地方紅會對捐款賬目沒有做到公開,有為自己牟利之嫌。這種情況的出現很大程度上與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這一計算機分配系統,沒有被強制使用有關,使得器官資源在系統外流動。
今年5月,姚林決定將與深圳紅會之間的糾葛擺上桌面。
姚林是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的器官獲取組織(以下簡稱OPO)的工作人員。在他下定決心說出這件事時,這家醫院與深圳紅會在器官捐獻方面的合作,已進入“霜凍期”。
已經幾個月,姚林沒有從深圳紅會那兒,得到潛在的器官捐獻者信息。按照雙方約定,以往,深圳紅會的器官捐獻協調員發現器官捐獻者瀕于腦死亡狀態,便會第一時間通知姚林。
“不再提供信息,可能和我們醫院不捐款有關。”姚林說,深圳紅會憑借所掌握的潛在捐獻者信息,要求醫院捐款。
但讓姚林不滿意的是,“這筆捐款用途的明細,深圳紅會從未公開過。”
中國試點人體器官捐獻已3年有余。如今,捐獻率不足百萬分之一,捐獻器官是一種稀缺資源。
王海波,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研究主任,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總設計師。他關注著社會各方力量對器官資源的爭奪。
5月11日,在深圳召開的首屆中國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培訓會議上,他說,一旦有潛在供體(即器官捐贈者)之爭,就會令器官這種挽救生命的稀缺資源待價而沽。還有專家認為一旦有了掌控資源的權力,就會產生權力尋租的“黑洞”。
器官因缺而貴
每年1/30的病人能獲得器官完成移植;如肝臟的移植費在一些地方約四五十萬元
深圳最早開展了器官捐獻試點。高敏現在的工作就和器官捐獻有關。她是深圳紅會聘請的器官協調員,平日會去醫院宣傳器官捐獻,并和潛在捐贈者家屬商談相關捐贈事宜,包括經濟救助。
高敏的活動能力很強。她的筆記本里,有各地醫院的電話。在深圳,或廣東其他地方,危重病人腦外傷或腦出血,且愿意捐獻器官的,很多醫院的醫生會第一時間告知高敏。她再通知其他醫院的OPO趕來對病人做死亡評估,然后獲取器官。
如今,在深圳紅會,有器官協調員3名,他們掌握著廣東大量的潛在供體信息。
這些信息在中國成為一項極為稀缺的資源。目前,每年約有30萬人等待器官移植挽救生命,但每年僅有約1萬人,可以獲得器官并接受移植手術。
一起移植手術,醫院會收取高昂的費用。
去年,廣州中山一院一名剛做完移植手術的病人告訴記者,他的整個醫療費用為100多萬。各地的移植費用不盡相同。在南京,每例肝移植,費用為十幾萬元,但在一些地方可能是四五十萬元。
很多醫院的OPO非常希望從深圳紅會處,得到潛在供體信息。這些醫院都有器官移植資質,都有很多病人來做器官移植手術。他們率先獲得器官后,就有機會給本院使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表示,以腎移植為例,每一個腎源有幾百人在輪候。哪家醫院的OPO能得到捐贈信息,就可以優先在本院輪候的病人里消化掉。
高敏獲得捐贈信息后,一般會第一時間通知廣州中山一院的OPO。不過高敏坦言,選擇將捐贈信息給哪家OPO,有合作習慣問題,但主要取決于“深圳紅會和廣東省紅會的決定”。
深圳紅會另一位器官捐獻協調員植瑞能也表示,在他開展工作的寶安區和光明城,如果發現潛在捐獻案例,會通知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的OPO,“這是紅會領導的指令”。
一例器官捐10萬?
廣州一醫院工作人員表示,深圳紅會提供捐獻者信息有價格標準,且用途不公開;深圳紅會否認
早在2009年,孤身探索“器官捐獻”的深圳紅十字會,就與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開始合作。姚林回憶,當時,幾乎沒有醫院愿意使用人死后捐獻出來的器官,因為擔心“質量不好”,而自己所在的醫院,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開始跟深圳紅會合作。
但到了今年5月下旬,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的OPO與深圳紅會的合作關系可能會中斷。該院一名人士說,與他們醫院合作的器官協調員,轉告了深圳紅會的意思,以后可能不會提供捐贈者信息了。
而在5月11日,該院OPO的主任霍楓教授還在公開場合表示,他們計劃每半年或一年向深圳紅十字會捐贈款項,用于器官捐獻者身后貧困家庭的救助。
該醫院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深圳紅會要求醫院捐錢的理由是,要建立人體器官捐獻人道救助基金。
在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地區,90%捐獻者的家庭面臨生活困難問題。捐獻者在生病治療過程中一般會產生大筆醫療費用,對于很多家庭來說,承受起來都比較困難,甚至因病致貧。
深圳紅會副會長趙麗珍曾告訴記者,他們2004年設立了一個針對住院貧困人群的醫療救助專項資金,目前主要是從這部分資金里拿出一部分,用于器官捐獻的醫療救助。
廣州一家移植醫院的OPO工作人員表示,深圳紅會對于提供的捐獻案例信息,有具體的價格標準,平均每一例完成器官獲取的捐獻為10萬元。“但這筆錢具體怎么用,社會并不知情。”
深圳紅會的兩名器官協調員對記者說,他們會跟家屬說明,捐獻者身后喪葬費等人道救助資金不超過2萬元。很多捐獻者生前的醫療欠費,紅會尚無專項救助基金,只能通過媒體呼吁好心人捐助。
由于救助資金使用不透明,醫學界一些人士認為,紅會持潛在供體(捐獻者)資源,人為干預捐獻器官流向,并有為自己牟利之嫌。
姚林表示,他不知道深圳紅會是否牟利,但紅會應公布這筆款項用途的明細。
昨天下午,深圳紅會副會長趙麗珍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要求醫院捐贈的數額,每一例情況都不相同,沒有平均捐款10萬的說法。她沒有向記者透露要求捐款的具體數字。但她表示對于捐獻者的醫療(欠費)救助,主要依靠移植醫院的捐款。
她說受益最大的是移植醫院,醫院應該從患者的手術費等費用中拿出一部分利潤,來支付捐獻者的醫療欠費,她說合作的醫院捐款不及時,“我們不得不挪用其他公共經費暫時填補”。
對于捐款并不公開的質疑,趙麗珍表示,對捐款的醫院,紅會會定期為其列一個表格,包括協調捐獻了多少案例,每個案例支出了多少救助款,器官捐獻協調員的工作經費等等。
但趙麗珍認為,上述捐款的具體收支情況,包括工作經費,沒必要對社會公眾公開。
對于趙麗珍的說法,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的姚林說,醫院目前尚未看到深圳紅會對捐款具體用途的報告。他認為,若捐款用于器官捐獻者的救助,使用明細應該做到公開可查詢。
“收了捐款沒人做事”
南京紅會被指收取捐款但不積極宣傳器官捐獻;南京紅會表示捐贈者少由社會環境而定
江蘇也存在地方紅會讓醫院認捐。業內一名醫生說,一例器官捐獻成功,接受器官移植醫院會向地方紅會捐贈5萬元左右,作為捐獻者身后的人道救助資金。
但有醫生表示江蘇情況和深圳不同的是,首先是醫院自己去發現潛在供體,家屬明確有捐贈意愿后,再通知紅會來簽署知情同意書等。
“醫院自己做不了捐獻,必須有紅會做第三方見證和監督。”江蘇省人民醫院器官移植中心肝移植醫生邵文雨說,這是國家規定的。
邵文雨說,中國在建立器官捐獻體系時,引入紅會作第三方機構,是為了杜絕器官捐獻淪為交易,所以讓紅會承擔器官捐獻登記和見證等職能。
邵文雨認可紅會收取捐贈款,但他不認可的是,紅會拿了捐款,卻幾乎沒做事。“從沒在居民區或鬧市區,看到江蘇紅會的工作人員宣傳器官捐獻”。
八一醫院肝病中心肝移植醫生陸雷也有同感。不過他也表示這和機制有關。據他介紹,試點三年半,南京市紅會人體器官捐獻管理辦公室僅有一個人,還不是全職;曾經來過一個大學生,因為不可能有編制,已經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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