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9日發布消息稱,對海南萬寧“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正式立案受理。
6月8日,對由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萬寧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改變管轄,由省一中院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
9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分別就被告人陳在鵬(原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被告人馮小松(原萬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犯強奸罪兩案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海南省一中院于當日決定予以立案受理。
海南省一中院相關負責人說,法院高度重視案件的審理,已確定了具有豐富刑事審判經驗的兩名法官和一名陪審員組成合議庭。海南省一中院將擇期按照第一審程序對案件進行不公開審理,審判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記者 傅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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