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僑民報考須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留學生報考須國外居住兩年
近日,有媒體關于“成為美國公民后反而可直接在京高考,并獲10分加分”的報道,引起社會關注。昨天,市教委有關負責人回應,該報道對現行高考相關政策理解不準確,相關信息不屬實。
更換國籍參加高考須持兩證
報道稱,一名非京籍高中生即將加入美國國籍,之后,不但可以參加“美國高考”,還可以憑外國僑民的身份參加北京高考,并享受10分的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規定,在中國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所在省(區、市)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可在有關省級招委會指定的地點報名。
北京市對政策做了細化,即使加入了美國國籍,也不能無條件直接參加北京高考,而是須到公安機關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須在國外實際居住兩年以上
如果加入美國國籍,應該憑借留學生的身份報名參加國內高考。不過,教育部規定,自2010年起,來華留學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學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以入境和出境簽章為準)。
因此,報道中的當事學生即使今年8月就獲得美國身份,想以留學生身份參加2014年高考,必須得達到“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要求。
外國僑民不享受加分政策
教育部規定,對于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由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北京的具體規定是,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
報道中提到的這位非京籍高中生加入美國國籍后,只是按外國僑民對待,無法享受對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的高考加分政策。新京報訊
[ 責任編輯: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