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20日發表聯合聲明。聯合聲明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聯合聲明
一、應印度共和國總理曼莫漢·辛格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于2013年5月19日至22日對印度進行正式訪問。李克強總理與辛格總理舉行會談,并會見印度總統普拉納布·慕克吉。兩國領導人在誠摯友好的氣氛中,就雙邊關系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二、雙方滿意地回顧了新世紀以來中印關系的全面快速發展。多年來,中印探索出一種行之有效的友好相處、共同發展的模式,成為相鄰大國之間關系的典范。雙方重申遵循兩國領導人多年來共同確定的發展中印關系的原則和共識,致力于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相互照顧彼此關切和愿望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三、中印面臨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機遇,實現兩國的發展將促進亞洲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繁榮。雙方歡迎對方的和平發展,認為這是一個相互促進的過程。世界有足夠空間供中印共同發展,世界也需要中印實現共同發展。作為世界上兩個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印關系超越雙邊范疇,具有地區、全球和戰略意義。雙方視對方為互利伙伴,而非競爭對手。
四、雙方認為,應尊重各國在確保基本人權和法治的基礎上,自主選擇自身社會、經濟及政治發展道路的權利。雙方不允許任何勢力利用本國領土從事反對對方的活動。雙方承諾積極看待并支持各自與其他國家的友好關系。
五、考慮到不斷發展的雙邊關系和中印兩國日益上升的全球重要性,雙方同意保持兩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定期互訪。兩國領導人也將繼續利用重要的多邊場合舉行會晤。
六、雙方高度重視中印戰略經濟對話對促進兩國宏觀經濟政策協調和多領域務實合作所發揮的積極作用,并對對話目前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在節能環保、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科技等領域的合作。雙方同意加強鐵路合作,包括重載運輸和車站發展等。
七、考慮到國際經濟形勢的快速變化,雙方指示戰略經濟對話機制研究宏觀經濟政策協調問題,并就兩國可能的應對措施提出建議。兩國在防止貿易保護主義和建設開放多邊貿易體系方面擁有共同利益。雙方同意繼續推動多哈回合談判,研究雙邊區域貿易安排的潛力,并回顧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談判的狀況。
八、李克強總理訪印期間,雙方舉行了中印企業首席執行官論壇的首次會議。兩國總理期待論壇提出的建議能夠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
九、兩國同意在努力實現2015年雙邊貿易額達到1000億美元目標的同時,采取措施應對貿易不平衡問題,包括開展藥品監管(含注冊)合作,加強中方企業和印信息產業的關系,完成農產品植物檢疫磋商。印方歡迎中國企業赴印投資,參與印度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兩國企業間的工程承包合作。
十、雙方愿在產業園區建設領域開展合作,為中印企業提供集群式發展平臺。
十一、雙方同意,加強兩國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為對方國家銀行機構在本國設立機構和開展業務提供支持。促進兩國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為兩國經貿合作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十二、雙方同意在中印科技合作指導委員會框架下,重點加強地震和自然災害減災和管理、天文學和天體物理學、氣候變化技術研究、傳統知識和醫藥方面的合作。
十三、為追求互利共贏和實現國際合作目標,雙方同意考慮在第三國開展共同關心的開發項目。
十四、雙方決定將2014年定為“友好交流年”,共同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周年。雙方認識到青年交流對促進相互理解發揮著重要作用,決定繼續舉行百人青年代表團年度互訪活動。雙方鼓勵中國國家漢辦與印度中等教育中央委員會加強漢語教學合作。
十五、雙方同意,根據雙方簽訂的促進省(邦)、市合作聯系協議,鼓勵兩國地方省市締結友好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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