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媒體報道“用人單位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落戶年齡有限制”的報道,北京市人力社保局3日晚回應稱“原則上要求市屬各用人單位對引進落戶的應屆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遵循年齡限制”,但“對于此前已與用人單位達成接收意向,且用人單位滿意、愿意引進的2013屆畢業生,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仍可按規定引進”。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3日表示,近年來,北京市按照控制引進數量、提高引進質量、保障人才需求的原則,圍繞各項事業發展的人才需求,在嚴格控制戶籍人口增長規模的前提下,引進急需緊缺的優秀非北京生源畢業生。每年根據人才供需缺口情況,向各市屬用人單位提出重點引進人才類型的指導性意見,不斷優化本市人才隊伍的專業結構、學歷結構和年齡結構。
按照相關規定,北京市屬用人單位引進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是外埠人才進京落戶的渠道之一。這一渠道的引進重點是連續升學、初次參加就業的年輕應屆畢業生,而不是有長期工作經歷、在職就讀的人群。此前,北京市引進落戶的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原則上要求畢業當年不超過35周歲。對于超過35周歲、有較長工作經歷及各類在職學習的人員,一般通過北京市有關成熟人才引進的渠道和標準申請引進,只要是北京急需緊缺的高素質人才,都有相應的進京渠道。
2013年,為了進一步調整北京人才隊伍年齡結構,優先給年輕應屆畢業生以更多的留京發展機會,北京市原則上要求市屬各用人單位引進落戶的應屆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畢業當年本科生不超過24歲、碩士生不超過27歲、博士生不超過35歲,所學專業與接收單位的主營業務和工作崗位要求一致。這一要求不是針對特定人群提出的新的進京政策,而是對當前北京市屬用人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提出的指導性意見。超出年齡指導線的畢業生,仍可按照引進人才的渠道和標準申請辦理引進落戶工作。
同時,考慮到2013屆高校畢業生擇業正在進行中,已有部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了初步接收意向,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已通知各用人單位“對于此前已與用人單位達成接收意向,且用人單位滿意、愿意引進的2013屆畢業生,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仍可按規定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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