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兩條船,身穿救生衣,隨時準備棄船而逃”,這是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為“裸官”群體畫的一張像。
近日,隨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王岐山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要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jiān)督。
中國青年報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自2009年以來,廣東、湖南等地在監(jiān)管“裸官”上頻出新招,但效果普遍被指乏力。近日,監(jiān)察部部長馬向媒體表示,我國目前有多少“裸官”,尚無統(tǒng)計數(shù)字。
“裸官”為何人人喊打
所謂“裸官”,是指那些將妻兒和財產轉移至國(境)外,自己留在國內的官員。
2011年,馬曾透露,我國將首度登記管理“裸官”,此后每逢“兩會”,都會有記者追問這個問題。
“對有多少‘裸官’這一數(shù)字敏感,佐證了公眾對‘裸官’現(xiàn)象的焦慮。”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分析,“雖然‘裸官’只是腐敗現(xiàn)象中的一種,但已值得作為重點反腐對象對待。”
“裸官”為何人人喊打?有網民以調侃筆法,總結出“裸官”的幾大危害:“‘裸官’意味著資產轉移,貪腐的查處難度顯著增加;‘裸官’意味著對國家前途充滿恐懼,公共價值容易失落;‘裸官’家屬隨時可能成為外國‘人質’,極易泄露國家機密;‘裸官’意味著一部分國家權力,掌握在外國人家屬手中。”
“雖然‘裸官’并不等于貪官,但其妻兒和財產已移至國(境)外,‘裸官’在對待誘惑時,就會少幾分顧慮。往往就是那幾分顧慮,挽救了一個又一個已經站在懸崖邊緣的‘衣著完整’的官。”新浪網民“孤獨的路人”這樣慨嘆。
在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看來,“裸官”一個可見的危害在于:由于“身在曹營心在漢”,“裸官”在決策過程中,不是以國家利益為重,而是以個人利益為重。“瞎決策,亂決策,浪費了大量公共資源,公共建設的效率也會大幅下降。”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隨著反腐力度不斷加大,有些深藏的貪官慢慢浮出水面,然后受到懲治。‘裸官’的出現(xiàn),實際上是貪官風險意識加大的表現(xiàn)。”中央黨校教授、著名反腐專家林喆表示。
加強對“裸官”的監(jiān)管,刻不容緩。
現(xiàn)有“治裸”舉措被指力度不足
2002年,云南省委原書記高嚴外逃澳大利亞;2003年,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出逃美國;2008年,溫州市委常委、鹿城區(qū)委原書記楊湘洪赴法考察時滯留不歸……東窗事發(fā)前,他們均已是“裸官”。
痛定思痛下,從中央到地方,近年在監(jiān)管“裸官”的道路上,不斷有“探路者”試圖破題。
中國青年報記者梳理看到,早在2009年9月,中紀委第十七屆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就稱,在認真貫徹落實好《關于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重大事項的規(guī)定》的基礎上,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yè)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加強對“裸官”的管理。
同年11月,深圳出臺政策,規(guī)定“裸官”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部門班子成員。
2010年2月,國家監(jiān)察部和預防腐敗局聯(lián)合發(fā)布了《國家預防腐敗局2010年工作要點》,明確將“研究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具體落實辦法”。
同年5月,中央印發(fā)《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要求“裸官”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報告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有關情況。
2012年初,廣東省委和湖南省湘潭市又先后發(fā)布規(guī)定,明確公職人員的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原則上不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部門的班子成員。
近日,廣東省東莞市再布新規(guī),明確在深圳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把“裸官”擋在所有正職和班子成員之外。
但上述舉措對“裸官”究竟是不是緊箍咒?受訪專家均持保留態(tài)度。
“‘裸官’腐敗是現(xiàn)在廉政建設的一個重點,同時也是難點。具體來說,申報缺乏實質性內容、誰是‘裸官’不予公開、申報不實卻處罰不明,令‘治裸’制度遠遠談不上完善。”成都理工大學廉政與社會發(fā)展研究所副所長肖云忠向中國青年報記者概括。
記者看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國情調研組曾于2010年6月~2011年5月,專門針對“裸官”問題,在23個省進行了調研。調研報告顯示,目前,“裸官”尚不完全屬于公職人員的禁止性行為,而散見于各項規(guī)定中的“治裸”舉措,又缺乏系統(tǒng)性,更缺乏監(jiān)督管理機制和不如實申報的制裁措施,所以,很多只是“看上去很美”。
在調研報告看來,在“裸官”需要向組織申報的內容中,其境外財產情況“缺席”,是一大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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