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進入選舉和決定任命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的議程。在接下來幾天的會程中,中國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將產生。
選舉和決定任命日程和程序
根據日程,從14日至1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連續舉行三次全體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分別在這三次全體會議上進行。
14日上午,大會將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15日,大會將舉行第五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6日,大會將舉行第六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根據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國家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人選,由主席團提名,經各代表團醞釀協商后,再由主席團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
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的人選,須在代表中提名。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