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無形。
有人說,它像一個陀螺,重要的是旋轉的過程。如果旋轉停止,民主便也不復存在。
正在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為中國這個擁有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國度,用程序的正義捍衛人民的民主,標識出了清晰的刻度。
“開幕”——民主的時間刻度
3月5日9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幕。
84歲的申紀蘭早早起床,準備前往人民大會堂。這位一屆至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在1998年以前并不確定什么時候會接到開會通知,也許是盛夏,也許是隆冬。
“1954年第一次來開會是在秋天,我騎著毛驢到了太原,又從太原到北京,花了四天時間。”申紀蘭說。
對很多人來說,全國人代會3月5日召開,已經習以為常。可這個日期的由來卻有著一段曲折的故事。
翻開全國人代會的歷史檔案,自1954年9月15日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幕到本次全國人代會舉行,60個會議年度中,全國人大共召開47次會議。除十月,其他11個月份都舉行過大會。
“全國人大審查批準當年的計劃和預算,這是行使監督權的重要方面。但是過去把會議安排在年中或年末,錢都花出去了,再來審查批準,這就弱化了監督效果。”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姚勝說。
直到1989年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議事規則,會議在每年一季度舉行才被確定下來。而相對固定在3月5日,則是從1998年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始的。
“別小看一個開幕日期,這可是不小的進步,是我國政治文明的一個體現。”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說。
如果說開幕日期的變化體現了民主規則的進步,那么會期安排則關乎法律實施的尊嚴。
“現在不是要求開短會嗎?這次人代會一開就是12天半,會期為什么不能再壓縮?”有網民提出了疑問。
“全國人代會的議程不是隨意安排的,它受法律約束。而且也要給代表留有充分時間進行審議和提出議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發言人傅瑩如是說。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所長李林看來,民主的實現需要法定程序來保證,而依法履行程序需要有足夠的時間。“從一定意義上說,立法機關的會期時間與立法機關的民主實現程度密切相關。”
[ 責任編輯:吳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