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形成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體制環境。必須進一步放寬民間投資市場準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民營經濟在GDP中的比重已經超過60%。代表委員認為,政府工作報告再提民營經濟,表明政府將進一步放寬一些競爭性領域的門檻,創造平等、公平的環境,推動民營經濟在我國發展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民營經濟是民生經濟、富民經濟,是實現中國夢的重要推動力量。”全國工商聯主席王欽敏委員說,要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廣大人民,就必須發展好民營經濟,為民營經濟培育更加肥沃的生存土壤。
近年來,“非公經濟36條”、“新36條”等一系列政策陸續出臺,有力促進了民營經濟的發展。為加大貫徹落實力度,拉動民間投資有效增長,國務院有關部門陸續制定出臺了42項配套實施細則,為有效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創造了有利條件。
來自全國工商聯的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11月,內資民營經濟城鎮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完成19.9萬億元,同比增長25.6%,所占比重首次突破60%,其中私營企業完成8.3萬億元,同比增長28.7%。這充分顯示了民間資本對拉動投資所作的貢獻,也預示著民間資本在“新36條”實施細則貫徹落實的大背景下,正迸發出更大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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