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全國人大開會太早,相關數據統計不上來,制定預算會不準確。開得太遲,人大批準預算太晚,政府花錢就成了“先斬后奏”。
1978年以前,兩會會期難以制度化。兩會會期的同步,直到1978年才完全實現。
春節過后留出準備時間
武漢大學憲法學教授秦前紅研究發現,兩會在3月舉行是相對合適的選擇。
全國人大的重要職責是批準工作報告和預算。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說,如果開會太早,上一年數據統計不上來,制定預算會不準確。開得太遲,每年一季度的預算支出又較多,人大批準預算太晚,就成了“先斬后奏”。
劉尚希說,3月舉行兩會,可以給統計和總結留出時間。第一季度財政支出的合法性,可以通過人大常委會授權的方式解決。
“春節一般在1月底2月初,春節后給代表委員留出準備時間,也是考量因素。”秦前紅說。
兩會會期同步節省成本
兩會會期的同步,直到1978年才完全實現。
政協的出現早于人大。1949年10月9日,第一屆全國政協一次會議舉行。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
1959年第二屆全國人大和第三屆全國政協一次會議開始,兩會會期出現重疊。秦前紅說,兩會同步在交通管制、會務方面的成本會降低,也便于政協了解一府兩院工作。
秦前紅說,1978年以前,兩會會期難以制度化。1978年兩會的屆數也實現了同步,開會時間也基本重疊,政協會議提前1-3天開幕。
1982年憲法規定,全國人大每年舉行一次會議。但會議時間沒有固定。2月、6月、8月都曾開會。
從1993年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始,會議固定在每年3月開始,3月結束。從1998年,每年全國人大會議定于3月5日開幕。1999年政協會議也固定在3月3日舉行。
有委員曾建議兩會1月開
上一年度最后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出決議,確定下一年度人大會議的開會時間。決議作出就具備法律效力,不得輕易更改。
已故憲法學者蔡定劍曾建議,用法定形式明確各級人大召開日期,不必每次開會前都要專門作決定,杜絕召集人大會議的隨意性。
2010年,全國政協委員張明森提出提案,建議將全國兩會提前到1月下旬或者2月上旬召開,先開全國兩會再開地方兩會。
目前的情況是,在全國兩會開始前,大部分省級兩會已在1、2月開完。
在張明森看來,先地方、后全國的模式,使得省市以下的各級兩會很難明確安排當年的工作,具體工作往往等到全國兩會開完之后再重新確定。據《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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