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名樂山人站在一輛四川牌照的警車前,他們擔心被攔截送回四川
昨日(2月27日)上午11時許,一名操著外地口音的男士致電本報反映說,他們一行10人來自四川省樂山市,因拆遷問題,打算到北京上訪,因擔心被阻擋,決定繞道西安,之后前往北京。但當他們在西安城西客運站下車后,卻發現當地公安、信訪等部門的幾十名工作人員也來到了客運站。
樂山市民
上訪曾被攔截 再次前往繞道西安
昨日中午12時,在城西客運站候車大廳,記者見到了來自四川樂山的這10名旅客。他們拉著行李箱,看起來有點疲憊。
一名自稱叫吳艷的女士說,2012年9月5日,她和范有權、范福全兩位鄰居位于樂山市中心城區的私人商鋪遭到強拆,陳芳、宋啟明等7個鄰居的私人住宅和商鋪也被納入拆遷范圍,面臨強拆,2012年10月9日,他們10人曾就此事專程到北京上訪,可到北京后,被樂山市公安、信訪等部門多名工作人員攔截。一晃4個月過去了,問題沒解決,他們決定再次上訪。這次他們動了心思,確定了“先到西安,再從西安去北京”的上訪計劃。
吳艷說,2月25日清晨6時許,他們從樂山出發,乘坐大巴車到成都,26日下午5時許,再從成都坐到西安的大巴,于昨日上午9時許到達西安城西客運站。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剛下車,他們就在停車場內看到樂山當地的公安、信訪等部門的工作人員。
雖然他們已買了昨日下午5時20分從西安開往北京的大巴車票,但吳艷等人心里還是感到不安。“萬一他們是來阻攔的,即使我們上了車,也可能中途被他們截回樂山。”吳艷說。
樂山警方
先說來西安旅游后又說在辦公務
在城西客運站的停車場,記者看到了停放的三輛車牌號以“川L”開頭(四川省樂山市牌照)的汽車。吳艷說,這些車是他們當地公安、信訪等部門的車。
記者發現,其中一輛黑色轎車內坐著五六個人。當記者上前咨詢時,坐在前排的一名男子說:“旅游。”當記者問為何將車停在這里不走,坐在后排的一名男子卻說:“我們不是來旅游的,我們是來辦公務的。”
記者注意到,在這三輛樂山牌照的小車中,有一輛“川L”的警車。隨后記者致電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張公橋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承認該警車是他們派出所的,對于來到西安的目的,該工作人員先是說:“不是來旅游,是來辦公,和信訪有關。”幾分鐘后,該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又說:“我們所領導帶隊,和民警追捕一名犯罪嫌疑人,乘這輛警車從成都追到西安。”
昨日下午5時許,吳艷、陳芳等10人從城西客運站坐著面包車來到三府灣客運站,由于開往北京的客車晚點,他們在候車大廳內等候時,發現當地公安、信訪等工作人員也跟了過來。昨晚7時30分,記者得知,他們已坐上前往北京的大客車。
昨晚11時,吳艷等人告訴記者,他們乘坐的大巴已到達三門峽休息站,見到3名樂山公安、信訪的工作人員。
《信訪條例》
保護公民上訪權利
我國《信訪條例》允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反映情況,這說明上訪是得到法規保護的。而《信訪條例》對上訪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基層信訪不服的上訪,“上一級行政機關應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對越級直接上訪,“應當告知其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提出;上級行政機關認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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