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21日就強制性國家標準《公共廁所衛生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征求意見稿對公共廁所的規劃布局、設施設計、設施建設與日常管理等提出衛生要求,并對公共廁所的臭味強度和蠅蛆數量等評價指標規定了限值。
征求意見稿規定,在公共廁所服務區內男女人群數量相當情況下,男女廁位比例宜為1∶2。公共廁所大便器應采用防臭、易清潔、節水的蹲便器。選用坐便器時,應配備相應的衛生保潔器材。水沖式廁所均應采用節水型水沖便器,應選用感應式開關和腳踏式水沖開關。廁位之間應有隔斷板和門,男廁小便位間應有隔板。
征求意見稿將公共廁所臭味強度分為無臭味、微有臭味、明顯臭味和強烈臭味四個等級,要求附屬式公共廁所臭味強度為1級,獨立式公共廁所臭味強度小于等于2級。此外,征求意見稿要求,附屬式公共廁所每平方米蒼蠅數小于等于1只,獨立式公共廁所小于等于3只。
征求意見稿規定,公共廁所應有保潔制度和配備保潔管理人員,定期對洗手盆、門把手等進行消毒,做到地面無積水、痰跡和垃圾,大便池內無積糞、糞跡,小便池內無積尿和尿垢。
與1998年出臺的《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準》相比,《公共廁所衛生標準(征求意見稿)》從推薦性標準修改為強制性標準;適用范圍更改為城市、鄉村、旅游區等新建、改建供社會公眾使用的固定式公共廁所以及公共場所設置的公共衛生間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同時,增加了三格化糞池、沼氣凈化池、糞尿分集、雙甕貯糞池處理衛生要求、糞大腸菌群儀器快速檢測法、四級臭味強度檢驗法等規范性附錄。(記者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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