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地處西部的國家級貧困縣,縣委書記竟然乘坐價值百萬元的豪車。最近幾天,這條消息將陜西省白河縣縣委書記郭德林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縣委書記對網民喊冤——豪車并非機關購置,而是從企業借用,目前已經“緊急歸還”。
縣委書記的言外之意:竊書不能算偷,那借車不能算貪。可《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明文規定,黨政機關不得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車輛,不得接受企業捐贈車輛。據此,縣委書記無論是“購買”還是“借用”豪車,都是違紀行為。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這豪車借用還需較一較真:一個民營企業為何愿意將價值百萬的豪車“借”給縣委書記?“借豪車”的背后是不是也沒有少給企業辦“豪事”?作為常年頂著貧困縣帽子的地方主官,白河縣老百姓還窮著呢,百萬豪車可坐得安穩?
在中央三令五申下,“三公”消費已被嚴格限制。可部分地方官員的腐敗之心不僅沒有收斂,追求享受、講求派場的“超標配置”倒變著花樣地滋生蔓延。豪車“長借不還”,辦公樓“民間投資”,出國旅游“友情贊助”……好一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果這種“借用”的借口也能搪塞的過去,那中央的規定豈非都成了一紙空文?
“借用”不是官員腐敗的借口,不要到頭來只能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記者認為,不能讓“權錢交易”可以打“借”的“擦邊球”。只有問責有力,才能剎住基層官員“超標享受”的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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