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山西省長治市市長張保為苯胺泄漏事故未及時上報向公眾道歉。
針對外界對“12·31”泄漏事故未按照要求程序上報的質疑,張保在事故第三次新聞發布會上說,主要是事故發生后當時企業上報的苯胺外泄量是1到1.5噸,數量較小,因此認為是一般安全生產事故,企業完全能夠依靠自己的力量進行有效處置,不會形成大的事故。
他說,當時沒有想到事故出現是由于企業對自身的設備和設施管理不善,造成外泄的苯胺通過雨水處理管道泄入濁漳河造成污染;也沒有想到一起很單純的安全生產事故能成為環境污染的大事故。
張保說,因為這些原因造成我們沒有及時上報省政府,反映出我們對環保事故的認識不夠,警惕性不高,特別是對苯胺進入濁漳河后污染的危害性估計不足,對此我們表示深深的歉意。
2012年12月31日7點40分,巡檢人員發現山西省潞安天脊煤化工廠苯胺罐因輸送軟管破裂發生苯胺泄漏,泄漏發生輻射流域約80公里,涉及潞城、平順兩市縣在內的28個村莊。污染物流入河北、河南境內,引發河北邯鄲市停水。邯鄲市在2013年1月5日下午才接到山西省有關部門通報。(記者梁賽玉、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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