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檢察院4日決定,正式對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鋒立案查處。目前,鄭州市二七區紀檢委、規劃、房管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初步確認,翟振鋒一家擁有29套房產。
從去年下半年起,不斷有人舉報翟振鋒在擔任二七區房管局局長等職務期間,涉嫌徇私舞弊、倒賣經濟適用房、子女擁有大量房產、擁有兩套戶口等。近日又有人在網上舉報“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某之女擁有11套經濟適用房,翟某及其女兒擁有兩套戶口”等。此事在網絡上不斷發酵,引起廣泛關注,網友稱翟振鋒之女為“房妹”。
此前,鄭州市房管部門表態“翟某之女所購房屋并非經濟適用房”“該女也非本局領導之親屬”。
鄭州市檢察院認為,在鄭州市二七區紀檢監察部門2011年調查處理的基礎上,根據近期媒體反映的有關翟振鋒新的問題的初步調查結果,翟振鋒已觸犯法律并具備立案條件。
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鋒,因“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牟取利益及其他違紀行為”,已于2011年9月被紀檢部門予以“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目前是二七區二七新城管理委員會工作人員,沒有職務。
鄭州市二七區紀檢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翟振鋒2002年1月至2010年9月先后擔任二七區房管局局長、二七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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