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五年僅招殘障公務員92名 殘障小伙要求公開現有殘障公務員人數
今年的12月3日是第21個國際殘疾人日。12月3日來自河南的殘障人士黃銳向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出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對以下三個問題進行公開,即目前我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港澳臺)殘障公務員總人數是多少?上述殘障公務員的全國各省份分布數量分別是多少?殘障公務員中供職于各級殘聯以及供職于各級殘聯以外單位的殘障公務員人數分別是多少?
黃銳表示,他此次提起信息公開申請的起因,是源自于近日媒體的《殘疾人保障法引關注 全國人大內司委:加強實施監督力度》一報道。該報道稱據國家人社部2011年統計,我國近五年新招錄殘障人公務員僅92名。對此,黃銳想了解一下,我國現職全部公務員中的殘障人總共有多少,是否達到了國務院規定的1.5%的比例?
據悉,國務院2007年制定的《殘疾人就業促進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
然而,現實當中公務員招錄中殘障歧視現象還是很嚴重的。2007年6月,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在十大城市開展了關于就業歧視的調查,結果顯示一些國家機關在公務員招錄中存在嚴重歧視,并且在“哪些群體最易受歧視”的調查中顯示,殘疾人以65.6%的比例躍居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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