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歷史時期,我以為,黨和國家面臨的兩個最基本課題,第一個仍舊是下定決心進一步推進改革開放,包括經濟體制的進一步改革,也包括政治體制的改革;第二個就是如何進一步落實社會主義憲政法治,依憲依法執政治國。
改革不可廢,承諾不可棄
對于改革,我想說一句話:“改革不可廢,承諾不可棄。”全黨、全國人民都在思考中國共產黨在新階段改革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我們要追求有效率、繁榮、改革發展的局面,同時也不能減弱我們黨的責任,不能減弱中國共產黨對全民的承諾。
一位企業家說,中國最大的信托組織是中國共產黨,負有“信托責任”。從一個方面說,群眾把自己、未來交給執政黨,黨就要對人民和民族的命運負責。既要深化改革,又要兌現既往對人民的承諾。這兩者完全地同步,確實很難,但是仍舊要不斷地去落實,這是我們作為執政黨的責任。
打個比方,雖然共產黨沒有和農民、工人直接訂合同,但是社會主義正義的原則不能有絲毫的降低。比如,原來實行退休制度,現在搞社保,社保的錢從哪里來?能不能持續?現在社保還是有不小的缺口,要讓社會達到“老有所養,幼有所教,病有所醫”,只有人民沒有后顧之憂,改革的潮流才不可阻擋。這就是我們要擔負起的任務、責任,逐步使保障和改革同步。同時,政府當然不是萬能政府,要調動大家的積極性,調動社會各階層的活力,并不是萬能地“包打天下”,那就需要進一步改革。
又比如,國有企業改革。改革后實行現代企業制度,得到大大解放和發展。但是,更重要的是,要注意到是國家在委托你,在信托你搞好這個“國有資源”。國有企業是人民的受托者,所有權是誰的?收益權、受益人是誰?國企改革反映了黨的意識形態,代表改革的傾向,不能出現壟斷的問題。我認為下一步改革要重點解決這個問題。
破除壟斷,核心就是破除國有企業的壟斷。國有企業不能講“利潤最大化”,否則就是與民爭利;另一方面,國有壟斷企業要講市場法則,不能用行政指令的方式收購整合資源,否則就是“國進民退”。這幾年出現在很多領域的“國進民退”現象,完全不利于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我認為,國企就是應該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我們要創造條件讓民營企業逐步進入壟斷行業,說到底就是鼓勵公平合法競爭,建立和規范開放平等的市場,讓一切市場主體各得其所,各遂其志。
努力推進憲政法治
在皇權專制時代,國家政權中沒有立法機構,規范君臣百姓關系的只有刑法,而無憲法。皇帝口含天憲,朕即國家。辛亥革命后,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國變為民國,封建家天下的中國變為共和公天下的中國。政黨和人民初步有了憲法的概念,國家有了建設憲政的要求。其后,在新的國家政權建立后,中國共產黨在一個新的、更高的歷史起點面前,是繼承了這個任務的,需要逐步去完成之。
國家主權的屬性明確,那么共和國的主權由誰保障呢?現代國家無一例外,均要有最重要的立法機構制定憲法,均要由憲法保障國家主權不被侵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有國家而無憲法,則根本不叫共和國,有憲法而無憲政,那么憲法也是空文一張。
我們的黨取得政權,從革命黨轉變為執政黨,得到各階層的擁護,其建政基礎就在于凝聚了中國各階層的共識,有了共同的主張,在起初是臨時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然后就是制定《憲法》。憲法體現的,就是人民和各政黨、各個階層的基本共識。所以,誰最應擁護憲法、尊重憲法、努力推進憲法的落實,正應該是作為長期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推動憲法實施,推進社會主義憲政的實施,是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的基本任務之一。
藐視憲法,擱置憲法,破壞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不依憲依法治國,其后果在歷史上曾經有過深刻教訓,“文革”的災難如此慘痛,國家、人民和黨都蒙受了重大損失,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憲法和法律成為空文。這個教訓需要深刻記取。
從1982年全面修訂頒布現行憲法以來,三十年里,憲法和與之相配套的法律體系不斷健全,符合歷史的規律和時代發展的要求,是值得肯定的。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明確提出依法治國,明確提出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包括黨在內的任何組織、任何人,其活動都不能超出或背離憲法和法律的范圍。這些都是具有歷史意義的進步。
但是,也需要看到,在憲法和法律的落實中,在不少時候權大于法、黨政權力干涉司法的情況是客觀存在的;一些現行的法律規章條例,不符合憲法的精神和要求;還有一些憲法規定的權利,還沒有成文的法律予以保障;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領域,不尊重或者損害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的事情仍然很多,有的還很嚴重。
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危害國家的健康發展,侵犯人民的權利,也是損害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能力的行為。這就是說,雖然我們有了依憲執政、依憲依法治國的基本共識,但是國家的憲政法治體系還并不夠完善,還有很大的可以改善和提高的空間。所以,繼續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憲政的建設和落實,是中國共產黨在新時期的基本任務之一,也是時代對于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的基本要求。(作者:胡德平,現任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是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