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被賣嬰童仍未尋回,警方希望知情人士能夠提供線索。
為了大兒子的獨生子女證,一對狠心的父母厚此薄彼,將自己出生僅十日的二兒子以40008元的價格賣給他人。10月31日,樂清市公安局虹橋派出所破獲一起拐賣婦女、兒童案,目前被賣嬰童仍未尋回,警方希望知情人士能夠提供線索。
為獨生子女證,萌生賣子念頭
2012年初,按照“一企一策”幫扶原則,為防止信貸風險擴散和傳導,溫州銀監分局指導溫州市銀行業協會牽頭建立了“多頭授信解困會商機制”,推動危困企業的授信銀行在幫扶企業方面做了細致并富有成效的工作。
2008年,31歲的貴州籍男子蔣某和23歲的貴州籍女子張某在樂清市虹橋鎮打工時相識并結婚,2009年兩人生了一個兒子,后被送去老家撫養。夫妻二人繼續在樂清市虹橋鎮一帶打工,2012年,張某發現自己意外懷孕2個月,但夫妻倆并沒有很在意。
當張某懷孕第5個月時,老家來電話,要查婦檢證,她才將懷孕的情況告訴老家里的長輩。老家里的長輩說,這個孩子如果生下來,那你們的大兒子就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而且如果給這個孩子辦戶口還得罰款,想到這些,夫妻二人有些為難,因為有個獨生子女證,在老家政策上有很多照顧。
正當夫妻倆左右為難時,丈夫蔣某提議把孩子生下來送人換取點生活費后。“如果是女孩,拿個幾千塊過來,如果是男孩,拿個幾萬過來。”對于丈夫的提議,妻子張某默許了。
為圖吉利,賣兒時多要了8塊錢
2012年10月22日,孩子出生了,蔣某通過一個老鄉找了幾個有出錢收養孩子意向的人,但是因為價格問題,都沒有談好,而且過來看孩子的人讓夫妻二人覺得不可靠。
后來他又通過另外一個菜市場的人去尋找買主,這次找來的人,一口答應了他提出的4萬元的價格。
另外,聽介紹人說,對方是樂清本地人,因為不能生育所以才要孩子,他覺得把孩子給他們還是放心的。
蔣某說,在對方過來接孩子的時候,他為了圖吉利,還多問對方要了8元,總共是40008元。
有人舉報,狠心夫妻落入法網
“應該是第一個介紹人舉報的。”蔣某告訴民警,在賣出孩子后,他曾打了個電話給第一個為他介紹買家的老鄉,告訴對方,孩子已經給人了,讓對方不要找其他買家了。對方可能覺得自己為此事費了不少心思,如今卻白費功夫,他心有不甘,就與他吵了起來,然后揚言要報警。
沒多久,果然有警察過來將他夫妻二人帶到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后,他如實供述了自己未經過合法手續將孩子送給他人,并索要40008元人民幣的事實和過程。
經過樂清市公安局批準,對蔣某予以刑事拘留,現在羈押在樂清市看守所,對于張某,因其身體原因,批準監視居住在其暫住處。
經濟拮據,沒有能力撫養孩子
10月31日,在派出所內,剛剛生產10日張某看起來很虛弱,她說,她之前不知道將自己兒子送給別人,再問別人要錢,這樣是犯罪行為,現在知道后,愿意接受法律的懲罰,她對自己出生僅十日的兒子很內疚,但是現實她也是沒有能力再撫養一個孩子。
“現在真的很后悔。張某說,自從自己懷孕后沒有去上班,她就沒有了經濟收入,每個月僅靠丈夫在一工廠里打工賺的二千七百元左右的工資生活,基本都入不敷出。
孩子出生那晚,張某被丈夫送到一個私人診所里,但是因為付不出接生費,她在生完孩子后,只能躺在診所里,等著丈夫出去借錢回來接她。說到這里,張某不禁潸然淚下,她說,如果有能力撫養,她也舍不得賣掉自己的親生孩子。
但是,這些難處都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目前,夫妻倆人已被樂清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此外,被賣男嬰如今仍下落不明,第一個介紹人還在調查中,警方正在尋找第二個介紹人,希望能夠盡快找到被賣的男嬰,希望知情人士能夠積極提供線索。
[ 責任編輯: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