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言千金 諾獎獎金750萬人民幣,不繳稅
作為首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中國籍作家,莫言獲得的不僅是巨大的榮譽,還將獲得800萬瑞典克朗的獎金,按照中國央行昨日(10月11日)公布的匯率,這筆錢兌換成人民幣為750萬元,而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莫言本次諾獎所得的獎金將可以獲得免稅,這意味著這筆巨款可以一分不少地轉入他賬戶。
受經濟危機影響,今年諾貝爾基金會宣布獎金將由以往1000萬瑞典克朗縮水至800萬瑞典克朗(約114萬美元)。諾貝爾基金會首席執行官拉爾斯·海肯斯滕去年接受媒體專訪時說:“諾貝爾基金會沒有許多人想象的那樣富有。”據悉,諾獎最初各獎項的獎金約為3萬多美元,20世紀60年代為7.5萬美元,80年代達22萬美元,近年來已超過100萬美元。去年諾貝爾獎金約合150萬美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免稅條件: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將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雖然諾獎獎金在很多國家里都是免稅的,但是一些國家的諾貝爾獎獲得者并沒有莫言這么幸運。以色列的《所得稅條例》明確規定,諾獎獎金收入計入個人所得,按50%的最高稅率納稅。但因是從國外獲得的獎金,可以獲得一些優惠,但仍然要按25%的比率繳納。在美國,自從1986年美國國會修改了稅法以來,美國政府平等對待各種收入,不管來源,獎金和其他收入一樣要繳稅,諾貝爾獎金也不例外。除了上繳國家,還要向州繳稅,算下來,要把一半的獎金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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