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犯罪嫌疑人在今年6月份作案后逃離現(xiàn)場時的視頻監(jiān)控照片。
民警臉部被嫌疑人撞腫。來源:大河網(wǎng)
抓捕人員被犯罪嫌疑人用手卡脖。來源:大河網(wǎng)
“在開車追逐途中鳴兩槍警告,在溝底共開了三槍,其中鳴兩槍警示,最后一槍擊中了犯罪嫌疑人。”10月8日下午,溫縣警方開完案情通報會后,記者在溫縣公安局獨家采訪到了持槍將嫌犯擊傷的溫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李世軒及抓捕人員張勇智。
李世軒說,此案中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到溫縣人民醫(yī)院偷車,據(jù)報案人反映,總是車剛停那里就被盜,最后一次我們搞清楚了,他們采取男犯罪嫌疑人跟蹤受害人,電話遙控指揮女犯罪嫌疑人實施盜竊的方式進行。女犯罪嫌疑人得手后,男犯罪嫌疑人方離去,成功率較高。兩名犯罪嫌疑人系慣犯,兩人有不正當男女關(guān)系,分工非常精細。
“當時我們開車攆他的時候,車速估計有一百五六十碼,非常快。”李世軒說,男犯罪嫌疑人逃跑過程中,在去路被堵截情況下,極力反抗,不僅撞壞設(shè)卡堵截的警車和摩托還撞傷警察,極其瘋狂。他們在后面一路喊“停車接受檢查,否則后果自負”,犯罪嫌疑人仍高速逃跑,鳴兩槍警告也不理會。
李世軒說,犯罪嫌疑人駕車竄至陳家溝東牌坊北側(cè)時,棄車跳入路邊一溝內(nèi)。李世軒和他的司機張勇智隨即跳進溝內(nèi)追捕,他在溝底部共開了三槍,在鳴兩槍警告時,犯罪嫌疑人正在襲擊張勇智。后來,犯罪嫌疑人拿磚頭撲過來朝李世軒頭上砸,李世軒被雜草絆住后往后退倒,還沒有完全倒地的過程中,他向犯罪嫌疑人開了一槍。“在人民警察生命受到威脅時,無論根據(jù)《槍支管理條例》相關(guān)條例,還是正當防衛(wèi)方面,開槍都可以說有法可依的。”
張勇智說,當時他開著車,犯罪嫌疑人下車后,跳進了三米多深的溝里,在溝里抓捕犯罪嫌疑人時,犯罪嫌疑人手舉著磚朝他的頭部砸,后來又拿磚沖向李書記,這時候聽到槍響,中槍以后,犯罪嫌疑人仍然繼續(xù)逃跑,后被制服。
“犯罪嫌疑人挨了一槍后,扭頭就跑,張勇智這時候反應過來后,就沖上去,從后面把犯罪嫌疑人卡住,這時候我舉著槍過去,押著胳膊,張勇智在左我在右兩人把犯罪嫌疑人架了出去,當時還能走。”李世軒說,后來他們將犯罪嫌疑人抬上警車后送到醫(yī)院進行搶救,路上就通知醫(yī)院做好搶救準備,經(jīng)過幾種方法搶救都沒能奏效,最終他還是失血過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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