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去年12月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涉嫌刺死韓國海警案。今年4月19號,韓國仁川地方法院曾經一審判處程大偉30年監禁,并處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元。控辯雙方都提出了上訴。
從6月28號到8月23號,程大偉刺死韓國海警案二審在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三次開庭,而今天,將宣判結果。律師對案件結果有怎樣的預期?
昨晚,北京律師胡獻旁趕到了韓國首爾,當地時間今天下午2點,北京時間今天下午1點,首爾高等法院就會對此案做出二審判決。8月23號,二審第三次開庭,韓國檢察院認定被告程大偉是故意殺人,并對胡獻旁律師在二審第一次開庭時提出的五點辯護意見有針對性詳細地做了回應,最后依然堅持主張處以被告人程大偉死刑或無期徒刑。
胡獻旁律師也說,今天的判決結果他不太好預測。二審第一次開庭 ,胡獻旁律師在庭審現場為程大偉做了半小時的口頭辯護,第三次開庭,程大偉提出,要求胡律師口頭辯護,但是被當庭駁回,只是提交了書面辯護意見。胡獻旁律師說,單從他個人口頭辯護從開始松到后來緊來看,他感覺有些不安,覺得情況不妙。其實結果不好預測,最主要的原因還在于韓國國內對這個案子的態度。
胡律師:韓國檢察院要求判死刑,韓國民眾通過各種方式給政府給法院施加壓力,要求判死刑,現在結果不好預測。從證據角度來看,我們目前掌握的證據還有我們前三次開庭陳述的理由都是很充分。但是最后法院會不會采信我們的意見,采信多少,我們都不清楚。
對于關鍵證據的認定上,韓國方面是什么態度?另外如果被告程大偉對二審結果不滿意,案件又會怎么發展?
采訪過程中,胡獻旁律師也反復跟我提到了證據問題,其實最關鍵的證據當然是案發時的兇器,也就是雙方沖突時程大偉手里的一把刀。
胡律師:目前兇器上是沒有刀尖的,檢察院推測,行兇的過程中,斷了刀尖。現場找到的兇器只有12公分,檢察院推想應該是15公分,可能掉了3公分的刀尖,我們認為這個致命的證據鏈條上有瑕疵,兇器的長度不可能構成傷口17公分的深度。
在二審第三次開庭時,韓國方面當庭演示了一把刀,是從超市買的,據說和兇器一模一樣。胡獻旁律師說,這樣一個刑事案件,拿出來作證的不是案發時的兇器,卻是模擬兇器,顯然不合適。另外,究竟誰先動手的,程大偉的肋骨斷了,身上還縫了針,他的傷又是從何而來,這些關鍵問題,韓國都回避了。今天二審就會有個結果,會不會再有三審,完全要看程大偉的態度。胡獻旁律師說,程大偉目前身體還不錯,但是覺得這么折騰,顯然是對結果沒有信心的。他的妻子給他寫了封信,讓他堅持住,別放棄三審,信程大偉也看到了。(記者 劉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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