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陽區原副區長劉希泉因涉嫌受賄180余萬受審,他的兒子劉偉也因涉嫌參與受賄而受到牽連。此外,檢方還指控劉偉涉嫌與朋友曾能財一起詐騙477萬余元拆遷款。昨天上午10時許,身材瘦小的曾能財和面色發白的劉偉一前一后被帶進市一中院的法庭,兩人都對指控提出異議。
此案的審理直到當晚近8點才結束。此后,參與庭審的律師向記者轉述了案件審理的經過。據悉,檢方在庭審中指出,南磨房鄉政府和朝陽區建委沒有認真履行行政責任和管理義務。
庭審聚焦
假合同夸大裝修花2600余萬
檢方指控曾能財、劉偉涉嫌詐騙拆遷款的房屋位于朝陽區金蟬西路甲1號,這里也是為人所熟知的“酷車小鎮”所在地。
2009年,江西商人曾能財花500萬注冊了“北京圣博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下稱圣博翔公司),他將其中的30%干股贈與了劉希泉的兒子劉偉,因為此前劉希泉曾幫忙與南磨房鄉領導斡旋,以1.6元/平方米的最低價格,幫助圣博翔公司在“酷車小鎮”租下了一棟約3000平方米左右的2層小樓。劉偉和曾能才隨后開始裝修,并違規加蓋了一層。
2010年6月,由于地鐵7號線和11號線的建設,南磨房鄉的部分地區需要拆遷,圣博翔公司也在拆遷之列。劉希泉希望鄉領導和建委領導在拆遷補償上多照顧,“孩子們不容易,每人投資800萬,公司剛裝修完,拆遷的時候可得關照”。
庭審中,曾能財說裝修時花費800萬元購買市值1000多萬元的建筑材料,并雇用廉價的工人,“我為了省錢,很多步驟都沒有開發票。”他說,由于擔心拆遷會給他造成很大的損失,便做了一份假裝修合同,將數額擴大至2600余萬元,日期也倒簽為2009年5月,并叫人買了6張發票。
證人稱建委授意評估公司造假
當時負責評估圣博翔公司的北京銀通安泰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時任項目經理柴某的證言,在昨天的法庭上被宣讀。柴某說,實際上對圣博翔公司的評估先后有4次。第一次為2094萬余元,而最后一次增至4300萬元。
柴某說,最初,建委要求他對圣博翔公司的補償開始不要太高,否則不利于后期談判,并要求他出具一個總價在2000萬左右的評估報告。但最終經過南磨房政府和建委的交涉,雙方達成4300萬左右的補償額度。
柴某表示,建委負責人曾支招“用谷歌地圖搜一下,看還能不能對主體結構增加點長和寬。”在請示評估公司領導后,柴某利用谷歌地圖計算出需要改動的長度和寬度,虛增了784.8平方米,但是仍然未能達到4300萬元,最后他又虛增了一個機井、部分電纜,還提高了瓷磚、鐵藝護窗的價格,增加了供暖面積,才勉強湊夠了4300萬元。
此后,劉希泉多次找南磨房鄉和建委負責人溝通,并最后敲定給予圣博翔公司2300萬的拆遷款。
沒劉希泉暗示不會給高額補償
曾能財的代理人趙運恒律師在法庭上引用了一段南磨房鄉政府領導的證言,稱當時曾能財等人搞的合同到底是真是假,這位領導心里有數。該鄉領導證言顯示,“裝修花2600萬,加上停產停業和搬家費700多萬,至少得給圣博翔公司3300萬,但這是不可能的。”鄉領導說,“我是干建筑出身,能看出其中的水分。如果沒有劉希泉打招呼,我不會給2300萬元的拆遷補償款。”
鄉領導說,他給2300萬拆遷款是迫于劉希泉的壓力,因為劉希泉是主管他的副區長。在圣博翔公司的拆遷中,劉希泉的兒子劉偉一直不同意拆,而劉希泉本人多又多次找他和建委領導打招呼,“準確地說,2300萬元是我和建委領導為了滿足劉希泉提出的‘劉偉他們三個孩子每人投了800萬’,也就是2400萬元”。
據此,律師提出,南磨房鄉政府明知裝修合同是假的,卻視而不見,一來是畏懼劉希泉的權利,二來也借機使得南磨房鄉多獲得了大筆拆遷款。所以,在這次拆遷中,南磨房鄉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庭審辯論
律師:兩被告人至多是從犯
被告人的律師認為,如果說詐騙,也是南磨房鄉的行為,劉偉和曾能財充其量也就是個從犯。由于南磨房鄉是房屋的產權人,所有的拆遷款都會直接全部交給南磨房鄉,再由南磨房鄉補償給租賃方。在這個拆遷過程中,都是南磨房鄉直接和拆遷公司及建委溝通,劉偉和曾能財根本沒有參與。
另外一方面,如果說劉偉和曾能財詐騙,對象也只能是南磨房鄉政府,但是南磨房鄉是明知裝修合同有假,所以談不上詐騙,而且實際上南磨房鄉私自截留了按照評估報告應該補償給圣博翔公司的拆遷款,不但沒有任何損失,反而獲利更多。
此外,律師還認為朝陽區建委的拆遷工作是一個“沒有拆遷許可證,只有規劃許可的非法拆遷行為”,根本不能使用有關拆遷的法律法規,不能使用拆遷補償標準。因此,檢方不能根據拆遷補償標準,將“詐騙數額”確定為477萬。“實際上從案發到現在,檢方也沒有做出一個正式的評估結果,來確定此案的數額。”律師稱。
因此,該律師對477萬的詐騙數額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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