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影廠職工發公開信質疑拆遷
稱是"不可拆的優秀近現代建筑";北京市文物局稱拆遷需規劃部門等審批,報市政府批準
“北京電影制片廠拆遷”追蹤
針對日前正準備進行拆遷的北京電影制片廠(簡稱北影廠),8月19日,北影廠部分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在北影小區貼出公開信。
公開信稱,北影廠屬于“受國家保護、不可拆的優秀近現代建筑”,對拆除“列入保護名錄”的北影廠表示質疑。
“北影廠入保護名錄”
近日,這封公開信被網友上傳至微博,引起廣泛關注。曾在北影廠工作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指出,早在2007年12月19日,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和文物局共同發布《北京優秀近現代建筑保護名錄(第一批)》,北京電影制片廠位列其中。
據媒體報道,《北京優秀近現代建筑保護名錄(第一批)》發布時,北京市規劃委副總規劃師溫宗勇曾表示,列入名錄的建筑除原則上不得拆除外,其外立面也不能改變原狀,不能隨意地變顏色、多加修飾等,只有建筑內部可以進行簡單裝修,前提是不影響建筑的本來面貌,也就是說,不能改變其原有“模樣”。
“市政府批準可拆除”
昨日,北京市文物局政策法規處人員表示,北影廠屬于北京優秀近現代建筑,根據相關規定,原則上不得拆除、改建、擴建,確因公共利益需要不能避開的,應當對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筑采取遷移異地等保護措施。遷移異地保護的,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遷移的可行性論證報告、遷移新址的資料以及其他資料,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時,該人員表示,除了國家級文物不得拆除外,“只要獲得市政府批準,北影廠也是可以拆除的。”
對于是否獲得審批手續,截至發稿,市規劃委和北影廠上級單位中影集團暫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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